吳子嘉去年5月20日在直播節目中表示「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1億美金」、「就是白白貪汙了近30億台幣」、「統統抓去判刑關起來」,蘇貞昌、陳時中認為名譽權受到侵害,各求償1000萬元⋯⋯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曾於COVID-19疫情期間,公開宣稱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前衛福部長陳時中利用BNT疫苗謀利,遭到蘇、陳兩人提告並各自求償1千萬元,如今判決出爐,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吳子嘉應賠償蘇貞昌9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對此,蘇貞昌表示,雖然這段時間對他及防疫團隊的傷害已經造成,但法院對造謠者進行懲罰,遏止毀謗的歪風,仍然是一個可貴的公道。
吳子嘉去年5月20日在直播節目中表示「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1億美金」、「就是白白貪汙了近30億台幣」、「統統抓去判刑關起來」,蘇貞昌、陳時中認為名譽權受到侵害,各求償1000萬元。
陳時中提告部分,法院已於7月12日判吳子嘉應賠償300萬元,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理中;台北地院審案後認為,吳子嘉沒有根據衛福部採購疫苗的相關流程進行查證,僅以單一傳言資訊為據,稱「蘇貞昌A了一億美金」等語。
地院指出,吳子嘉的言論導致蘇貞昌品德操守、廉潔等受公眾質疑 ,且貶低蘇的社會評價,已侵害名譽權。審酌雙方學經歷等一切情狀,判吳子嘉應賠償蘇貞昌90萬,全案可上訴。
蘇貞昌昨透過臉書表示,這個在選舉過程中困擾整個政府團隊的謠言,法院有一個判決結果,「我要非常感謝法院辛苦審理這個案子。」
他繼續說,因為比起造謠者判賠金額的多寡,蘇貞昌表示,自己更在意的是由法院確認了本案的事實,無論是法院調來的證人或是相關證物,甚至造謠者在法院中改口,都證明政府沒有簽訂造謠者口中所謂的契約、沒有支付訂金,更不可能有貪瀆的行為。
蘇貞昌表示,「這段時間以來,對我、對當時競選首都市長的陳時中部長以及防疫團隊而言,傷害已經造成,但透過法院的審理,對造謠者進行懲罰,遏止毀謗的歪風,仍然是一個可貴的公道。」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