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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修正案通過 NCC終於點頭:中華電信MOD可自組頻道套餐

2019.01.23
18:20pm
/ 放言編輯部 吳竺君

翁柏宗強調,允許中華電信MOD自組頻道套餐,無關經營頻道,雖不涉及黨政軍條款,但NCC會特別留意中華電信是否會濫用市場地位進行交叉補貼,對其他頻道套餐做不公平競爭。

 

過去被廣電三法「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綁死的中華電信MOD,終於在2019年初獲得鬆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3)日通過「中華電信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MOD)」營業規章」修正案,允許中華電信MOD能自組頻道套餐,未來有線電視產業將會有明顯衝擊。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NCC為鼓勵頻道節目上架公眾收視聽播送平台,曾在民國106年1月公告「供公眾收視聽播送平台之範圍」,中華電信MOD也包含其中。因此這次允許中華電信MOD能自組頻道套餐,是以電信法和固網管理規則的適法性為基礎,在不干預頻道內容服務提供者之內容服務規劃與組合、銷售方式及費率訂定的基礎上,允許組合頻道,增進消費者多元選擇,同時維持中華電信不得經營頻道的基本原則,無關黨政軍條款。

                   

黨政軍條款受害者  引48頻道集體下架

 

由於交通部持有中華電信35%股份,若中華電信主張MOD頻道套餐組合權利,相當於間接允許政府介入頻道組合,因此成為廣電三法「黨政軍條款」的受害者之一,甚至延伸出後來與台灣互動互槓,造成MOD家庭豪華餐48個頻道集體下架事件,引發民怨。

 

根據《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60-1條規定,「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不得干預頻道節目內容服務提供者之內容服務規劃與組合、銷售方式及費率訂定」。中華電信認為條款中並無禁止業者不得介入組合套餐。

 

翁柏宗:我們只是回歸適法性基礎

 

翁柏宗表示中華電信過去10年從未修正營業規章,一直到最近才修正,NCC審視《固網管理規則》,回歸適法性解釋,認為MOD營業規章與「黨政軍條款」無涉,「我們只是回歸適法性基礎。」

 

另外,中華電信自民國96年依電信法「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服務模式」經營MOD,以「開放平台」方式經營,不具有有線電視系統頭端與用戶端封閉的特性,為強化MOD頻道運營商的監理,也增訂「頻道異動1個月內,採書面或跑馬燈方式通知用戶」,以及要求MOD頻道運營商,增訂「運營商定服務契約範本」,送NCC備查,保障消費者權益。

 

最後,翁柏宗也強調,允許中華電信MOD自組頻道套餐,無關經營頻道,雖不涉及黨政軍條款,但NCC會特別留意中華電信是否會濫用市場地位進行交叉補貼,對其他頻道套餐做不公平競爭。

 

 

圖片來源: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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