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選罷法》第44條規定,候選人並應於登記時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證明文件者,不予刊登該學歷。
選舉公報顯示,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張善政的學歷為學士,其「博士」學位放在經歷欄,令人相當好奇。他受訪時表示博士畢業證書還掛在家裡,是因中選會稱其沒有經過外館認證、不算數,才未列上學歷,張對此痛斥根本來不及認證,批評中選會一國兩制。《放言》今(2)日進一步詢問中選會選務處,得到2019年3月份就公告「工作進行程序表」回應;關於學歷部份,「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也有清楚載明。
自家副總統參選人博士變學士,讓過往砲轟蔡英文學歷的國民黨好尷尬。中選會向《放言》表示,去年3月19日就有發「中選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第15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及工作進行程序表」新聞稿,包括「11月14日 公告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登記日期及必備事項」、「11月18日至11月22日受理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登記之申請」等日程內容都在其中。
搜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三章、第三節、第 11 條,有申請聯名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備具備的表件相關規定。在第六點中,說明每一候選人刊登選舉公報之個人資料;其為國外學歷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歷證明文件,畢業學校應經中央教育行政機關列入參考名冊,未列入參考名冊者,應經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認可。
另《總統選罷法》第44條規定,候選人並應於登記時檢附證明文件,未檢附證明文件者,不予刊登該學歷。
此外,根據媒體報導,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也透過簡訊說明。他表示:「騎乘機車依法應戴安全帽,而非說我安全帽在家裡,只是警察根本不給我時間戴,千錯萬錯都是警察的錯;同理,候選人依法於登記參選時亦應檢附學歷證明文件,未檢附證明文件者,依法自不予刊登該其學歷,從而,也不可以說我學歷證書放在家裡,只來不及辦理驗證,所以也是選務機關的錯。」
(記者李資立/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