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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眉蓁騙學位「論文爽抄整本」! 黃帝穎警告:不只退選的問題,最重判「三年徒刑、75萬罰金」!

2020.07.22
13:51pm
/ 放言編輯部 歐芯萌

依據《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爽抄論文騙取碩士學位,恐吃官司!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李眉蓁遭《鏡週刊》揭露,她的碩士在職專班論文,不只涉抄襲僑務委員會委員長童振源的文章達4頁多,另外整本多達123頁的本文內容、高達96%的頁數,幾乎都抄襲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碩士生雷政儒在2000年7月出版的論文《兩岸經貿互動與台商投資之演變分析》。律師黃帝穎在臉書上指出,論文抄襲不只有學術倫理問題,更有違反著作權法的民刑事責任。

 



抄襲論文失誠信,高雄人怒批「騙很大

 

李眉蓁抄襲整本論文風暴延燒,不僅是被退選這麼簡單,倘若碩士學位遭到取消,未來可能連市議員都選不上。「論文抄襲是誠信問題,不僅沒有學術倫理、更沒有誠信道德。」Wecare高雄臉書粉專指出,李眉蓁欺騙了左楠區的選民當選議員,但若還想當市長,未來市政處理恐怕也會有問題,李眉蓁的學位應受撤銷,並依法懲處。

 

Wecare高雄痛批,藍營2018年推出了一個騙子,後來高雄市民用近94萬票罷免了這個騙子。2020的市長補選,國民黨又推出了另一個騙子。「這樣的作為是看不起高雄市民!慎重呼籲江啟臣向高雄市民道歉,並要求李眉蓁退出本次高雄市長補選,高雄不需要第二個騙子!」

 

「這幾天看到李眉蓁的傲慢,論文抄襲被發現了還在硬凹,甚至大聲嗆聲、譴責他人,讓真面目顯露無遺,不僅沒資格當市長,就連當議員的資格也沒有。」Wecare高雄認為,李眉蓁說不定是找「書僮」代寫畢業論文,沒想到對方懶惰到整本完全複製貼上,「李眉蓁若真的找人代寫,應受到譴責並取消學位。」

 

違反著作權法恐吃官司被判刑

 

「論文抄襲不只有學術倫理問題,更有違反《著作權法》的民刑事責任。」黃帝穎出,李眉蓁恐面臨三種責任:第一,碩士學位被撤銷;第二,被判刑,最重三年徒刑;第三,判賠75萬。依據《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黃帝穎說明,論文抄襲「判賠」案例,參照智慧財產法院98年度民著訴字第40號民事判決:被告碩士論文及單篇論文有無重製原告論文部分:1.按判斷是否重製之要件有二,一為被告是否曾接觸(access)著作權人之著作,二為被告之著作與著作權人之著作是否實質相似(substantialsimilarity)。

 

論文抄襲「判刑」案例,參照智慧財產法院刑事判決102年度刑智上易字第35號:原審以被告犯行明確,適用著作權法第91條第1 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51條第5 款之規定,並審酌被告身受最高等之教育,理應嚴守學術分際,恪守本分孜孜矻矻於所習領域,並為後生學子榜樣與表率,竟不思己力完成論文,反剽竊他人智慧結晶,漠視他人著作權利,且犯後至今仍矢口否認犯行,一再飾詞狡卸,心態可議,顯無悔意。

 

 

圖片來源:翻攝自黃帝穎臉書、打馬悍將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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