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的最終目的是和解,這段路還很長,但台灣人民的苦難,難道不值得一部除垢法嗎?
台灣的民主尚未成熟,而轉型正義的實踐,正是國家在民主鞏固的過程中最重要的基礎。張天欽副主委的發言,確實失當,也非我們所認同之事。
然而,在被爆料的錄音檔中,有一段話,我認為值得我們省思:「如果誠實的揭露並表示懺悔,就不會追究,但若說是去救援(鄭南榕)的,到底是人的良知比較重要還是威權重要?難道警察、檢察官都被要求要刑求嗎?(指侯友宜擔任總指揮的徐自強案因刑求造成16年冤獄)」
放眼世界,轉型正義的最終目的,都是和解。但台灣要走南非的和解式路線,還是德國的究責除垢路線,都是可以討論、在促轉會內部也一直被討論的。
採取除垢法的德國和東歐各國,在實踐方面的範圍、內容和效果也不完全相同,此差異可能源於該國過去統治的歷史背景以及民主化後的政治角力;而採取和解路線的南非,也並非是無條件地「赦免」,而是針對願意配合調查、坦承自己過去罪行的加害人特赦。
但顯而易見的是,侯友宜那套「聽命辦事」的說法,不論在採取除垢法或採取和解路線的國家,都是無法被接受的。
轉型正義的最終目的是和解,這段路還很長,但台灣人民的苦難,難道不值得一部除垢法嗎?
(原文經作者同意轉載,原文、照片取自 林俊憲 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