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與財政部為彰化銀行經營權之爭纏訟多年,10日雙方同步發表聲明表示已完成調解,並由台新金控向法院撤回訴訟。
台新金控與財政部為彰化銀行經營權之爭纏訟多年,先前台新金為併購保德信人壽(現為台新人壽),承諾金管會在6年內出清彰銀持股,經過最高法院居中調解後,昨(10)日雙方同步發表聲明表示達成和解,台新金控也撤回對財政部的訴訟,為17年的糾葛劃下句點。
事件源於2005年,財政部為解決彰化銀行呆帳問題發起增資,決議以招標發行特別股的方式引進策略投資人,當時台新金以每股26.12元、溢價45%的價格,用365.68億元標下彰銀特別股股權22.55%,一次打消彰銀呆帳,也成為彰銀最大單一股東,並在隔年就讓彰銀轉虧為盈,之後台新金控不斷推動台新銀行與彰銀合併,但始終無法如願。
2014年,財政部一舉在彰銀股東臨時會董事改選拿下6席而取得經營權,遭受巨大損失的台新金不服提出民事訴訟,雙方纏訟多年,甚至在台新金控的官網還有「特定議題」專區,列出包括台新金控投資彰銀的大事記及各階段聲明、說明,足見台新金控對彰銀經營權案的種種不滿。
這樣膠著的情況到2020年保德信人壽宣布退出台灣市出現轉機,台新金控為順利併購保德信人壽,以出售彰銀股票方式籌措併購資金,並承諾金管會在6年時間以在集中市場出售、發行相應可交換債、發行交換特別股3種方式處分彰銀全數持股。雖然已露出和解曙光,但後續持股由誰接手及收購價,成了此案卡關的因素。
據《工商時報》報導,今年農曆年前,兩方代表與金管會官員在最高法院進行調解,雙方達成由「由財政部協助買回」台新手中彰銀股權的共識;但在收購價方面,台新金以過去5年彰銀均價作為依據,堅持以每股價格18.22元賣出,財政部則堅持17.65元,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不過5月份《鏡週刊》報導指出,經過4次協調會後,雙方對和解書已有共識,尤其財政部希望以市價成交,而彰銀股價近一個月均價落在18.2元,距離吳東亮開出的18.5元底線差距不遠,雙方應能很快達成和解。
8月10日,財政部與台新金控同步發出聲明,表示彰銀經營權訴訟案已完成調解,並由台新金控向法院撤回訴訟,聲明中並指出,台新金控於94年挹注365億元增資彰銀,使彰銀得以大幅轉銷呆帳, 優化財務結構,大幅改善彰銀體質。財政部肯定台新金控於經營彰銀9年(94年至103年)期間,以其經營團隊提升彰銀業績、強化公司治理、增加股東獲利的貢獻。
聲明提到,財政部自104年取得經營主導權後,在台新金控法人代表共同協助下,持續提升彰銀績效,7年間淨值增加522億元,達1714億元, 進一步強化財務結構,擴大營運規模。基於互利共榮、往來互惠與善意之態度,財政部與台新金控將鼓勵雙方所轄金融事業於符合法制之原則下,進行業務合作,雙方願樂觀其成。本件重大訴訟之和平圓滿落幕,已為最高法院移付調解制度下之紛爭解決樹立新標竿,財政部與台新金控同感欣慰,謹向最高法院法官、調解委員及所有參與成員之努力致上最大的敬意及謝忱。
據《聯合報》報導,負責居中調解的最高法院退休法官阮富枝表示,在研究完法規、看完所有卷證資料後,認為此案法律關係並不複雜,關鍵在於提出雙方能夠接受,能對股東和民眾都有所交代的方案,調解過程中她花不少時間提出調解方案,讓雙方律師團表達意見,也曾數度調整方案,並多次提醒雙方當事人「社會觀感很重要」,最後提出一套讓台新金與財政部都覺得合理的方案。
(顯圖取自Google map、台新金控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