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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詐三法」送立院!林右昌昨率警政署長黃明昭拜會Meta「源頭打擊是根本」:政府、企業、國人共同阻斷

2023.04.14
12:23p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詐騙問題的解決不能僅止於後端的查緝,而是要從源頭控管打擊才是根本之道!」林右昌昨天下午特別前往Meta進行拜會,親自了解目前針對詐騙廣告的處置作為。

 

面對網路投資詐騙、個資外洩、洗錢等風氣橫行,行政院開始有動作,不但昨(13)日通過「打詐三法」,欲從法律面解決惡風;內政部長林右昌昨天更率警政署長黃明昭等人,親自前往網路社群平台龍頭Meta拜會。林右昌今(1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特別感謝Meta積極配合政府打擊詐騙,目前警方只要通報疑似涉詐廣告,Meta就會在一天內下架,「打詐國家隊不僅只有政府機關,更是需要民間企業及每位國人一起合作」

 



林右昌發文表示,「詐騙問題的解決不能僅止於後端的查緝,而是要從源頭控管打擊才是根本之道!」他昨天下午特別前往Meta進行拜會,親自了解目前針對詐騙廣告的處置作為,及未來在完成廣告實名制修法前,如何加強精進投資廣告實名制的審核及管理。


林右昌特別在會中感謝且肯定Meta,因為身為網絡社群龍頭,他們非常積極配合政府打擊詐騙。目前警方只要通報疑似涉詐廣告,經Meta查證屬實,基本都能在24小時內下架。林右昌並指,昨日上午的行政院會中,也已通過《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70條之1修正草案,並送交立法院修法,這是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重要的一步,對打擊犯罪有具體功效。


林右昌說,未來修法通過後,非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等業者不得從事相關投資廣告;網路平台或其他網路傳媒業者,必須落實廣告實名制,且不得刊登違反規定的廣告,若有發現應立即下架。若因刊登違規廣告導致他人誤信或被詐騙受害,也必須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打詐國家隊不僅只有政府機關,更是需要民間企業及每位國人一起合作」,因為打擊詐騙是全民共識、刻不容緩,因此企業也必須盡到社會責任,與全民一同阻絕詐騙。


林右昌最後再次感謝Meta團隊對政府想法及政策的支持。也感謝Meta團隊承諾會在修法完成前盡力配合,共同研擬最有效的手段打擊詐騙犯罪。


強化打擊詐騙,行政院昨通過「打詐三法」修法;包括《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洗錢防制法》方面,將訂定《收集帳戶罪》,只要冒充公務人員收集、3人以上共犯之、於網路對公眾收集、利用深偽技術收集,以及以詐騙、監控等不正方法收集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增訂《人頭帳戶罪》,明定任何人無正當理由不得將帳戶、帳號交付,告誡後5年內再犯者將處刑罰。


而鑒於投資詐騙廣告氾濫,政院通過《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草案增訂第70條之1,明定非屬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等業者不得從事廣告行為類型、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等網路傳播媒體業者刊登或播送廣告,應載明刊播者及出資者相關資訊,以及前述網路傳播媒體業者刊登或播送違反規定的廣告,應下架並與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而近日民間企業個資外洩情況嚴重,政院也出手管制,通過過國家發展委員會擬具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條之1、第48條、第56條修正草案,促使個資監督機制走向獨立機關化,明定主管機關為「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罰則方面也調整,未來非公務機關違反安全維護義務、且情節重大者,最高可開罰1000萬元罰鍰,仍未改正可按次處罰。

 

 

圖片來源:林右昌臉書、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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