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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全票通過」彈劾謝公秉等3人!包養記者和花蓮王有關? 監委:無從證實

2019.06.04
16:53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被問及此案與傅崐萁是否有關,監委王幼玲說,傅接受約詢時回應他是一名縣長,不會管那麼小的案子,也不記得此事,公文也並非經由他手,因此無從證實傅在此事件中扮演何種角色。

 

花蓮縣政府媒體採購案,監察院以11比0全票審查通過監委王幼玲、王美玉、趙永清的提案,彈劾前縣府副秘書長謝公秉、行政暨研考處長林家虎及科長黃微鈞,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最嚴重給予免職處分。至於該案與前縣長傅崑萁是否有關,監委王幼玲表示「無從證實」。

 



監察院今(4)日下午召開記者會,監委王幼玲、王美玉以及趙永清分別對此案表達看法。被問及此案與傅崐萁是否有關,王幼玲說,傅接受約詢時回應他是一名縣長,不會管那麼小的案子,也不記得此事,公文也並非經由他手,因此無從證實傅在此事件中扮演何種角色。談及此次彈劾,她說共有2個重點,分別是「讓記者成為政府傳聲筒」及「採購業務缺失」。提到「政府傳聲筒」部分,王幼玲說,第四權媒體有監督政府責任,是天職、也是憲政體制內的重要一環,但花蓮縣政府卻以新台幣546萬元的公帑採購個別媒體記者,使記者成為廠商變成政府機構的傳聲筒、代言人,已嚴重破壞媒體的自主性,更讓民眾失去對媒體的信賴,故監委們認為情節重大,已構成彈劾要件。

 

至於「採購業務缺失」部分,王幼玲說,媒體記者應履約的文章,每篇標準約1500至2000字、影片要求長度10分鐘以上,但最後交件的文章字數只有1000字、影片僅約2分鐘,卻通過驗收並付款結案,顯然作業草率、有監督不周的情事。

 

來自媒體的王美玉指出,看到這樣的情況令人痛心,而涉案的記者「有2個背叛」,分別是背叛自己的天職成為契約工,以及背叛公司。對於彈劾案能獲得所有監察委員全數通過的現象感到相當欣慰

 

趙永清則表示,政治人物要求媒體蒐集輿情的思維令人匪夷所思,而媒體身為監督者也應該自重。「台灣媒體應該要更加油」,趙永清強調。並說明現在很多媒體的立場陷於業配、置入性行銷等不當作為,遭國人詬病已久,甚至還煽風點火、試圖政治造神,讓人感到不齒,。

 

花蓮縣前縣長傅崐萁疑「包養」平面與電視台記者,以「縣政宣導平面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為名義,共釋出25個「縣政宣導平面及影片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有別於一般政府執行媒體採購案由媒體或公關公司投標,這批縣府標案幾乎由花蓮在地記者以個人得標,只須回繳縣長施政文章、影音即可,消息曝光後,多數涉案記者已主動離職或「被請辭」,不只檢調介入調。至於監察委員包括王幼玲、王美玉、趙永清也申請自動調查,此案今天經監察院彈劾審議會決議,通過包括謝公秉在內等3名花縣府時任官員的彈劾案。

 

綜合報導,監委調查過程中,陸續約詢傅崐萁、謝公秉等時任縣府官員,傅崑萁表示「自己是縣長怎麼會管這件事」。謝公秉也否認主導標案,他指出,因傅崐萁即將卸任,但不知五星級縣長的口碑能否維持到卸任,此標案的目的是去地方了解民意。

 

報導指出,謝公秉對監委辯稱,當時有記者不願意承接標案,才由他出面協助找不願意的記者溝通,強調自己只是提供概念的發想,完全不知此案是要採招標進行,至於找地方記者來執行標案,也是科長的建議,完全不關他的事。

 

即便謝公秉這麼說,但監委後續卻取得一份涉案記者向媒體公司的自白書,上頭不僅明白寫出自己參與標案,還坦承曾與謝公秉見面,對於見面經過皆鉅細靡遺交代,監委認定,此自白書已證明謝公秉所稱「由他出面協助找不願意的記者溝通」實屬說謊。另外,報導還指出,監委另取得縣府內部公文,證明謝公秉曾在標案的公文簽名,足證對此案知情。

 

 

顯圖由中央社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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