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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籍配偶  是「外配」還是「中配」? 該統一管理了 !

2024.03.04
11:27am
/ 鄒宜鈴

中配為數不少沒錯,但是縮短中配入籍年限,還要把這議題列入優先法案,你同意嗎 ? 這是國民黨和民眾黨提出的,他們的理由是,不可以歧視中配 ! 這論調看似現行法律對外配比較好,對中配很不友善,但真是如此嗎 ?

 

 

如果你娶的太太,或是妳嫁的先生,不是台灣人的話,那就是我們通稱的「外籍配偶」,簡稱「外配」。

 



藍白提出中配身份資格縮短年限⋯

 

所謂的外配是指那些  ? 
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日本、菲律賓、印尼、越南、烏克蘭、俄羅斯…,只要不是本國的就都是外籍;那中國呢 ? 基於兩岸過往的特別歷史因素,中國配偶,沒有被列在外配那兒,而是單獨管理,稱為「中配」。

                                                    

外配取得我國身分證,依據的是國籍法;中配取得我國申分證,依據的是兩岸關係條例。也就是中配和外配的管理是不同的,導致當他們想要歸化為台灣人、申請定居、身分證;還有雙親的依親問題,雙親依親後的健保規定,都是完全不一樣的。
問題來了,外配和中配有什麼不同 ? 


只是因為外配大都和我們語言不通嗎 ? 中配和我們同文同種,所以比較好溝通 ?老實說,使用一樣的語文,彼此間就會比較理解嗎 ? 如果是的話,中國又怎麼會在沿海部屬一堆飛彈,對著我們 ? 又怎麼會一直要我們接受一國兩制的九二共識 ? 不然你試著去跟中配說民主和自由好了 ;有趣的是,當你和外配講民主和自由時,他們絕對比和所謂同文同種的中配,來得聽得懂,甚至是尊重和接受 !
懂得尊重他人、接受不同意見,是民主社會最寶貴,也最動人的風景 ! 動不動用歷史和血緣這種事來套近乎,根本就是道德綁架和情緒勒索,偏偏中國就是用這招來對付我們,什麼落葉歸根、血濃於水,聽到耳朵都長繭了,無奈有人還是會被「鄉愁」給制約 ! 

 


如果你的鄉愁,會改變你習以為常的生活方式,比如隨時隨地上網、一不爽就罵政府….,那要不要稍稍想一下 ! 民主不是免費的,更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那是先前很多人的努力和捍衛,現在只要我們這一輩人自己做錯選擇,就會葬送。

 


中配為數不少沒錯,但是縮短中配入籍年限,還要把這議題列入優先法案,你同意嗎 ? 這是國民黨和民眾黨提出的,他們的理由是,不可以歧視中配 ! 這論調看似現行法律對外配比較好,對中配很不友善,但真是如此嗎 ?
事實是,中配取得身分證比外配容易。
中配最短6年就可以拿到,外配居留4年,還要加上放棄原有國籍的時間,以及通過歸化的考試,動不動都要超過6年以上。也就是中配拿我們的身分證,不用放棄中國籍,只需要放棄戶籍證明就好;而且不用申請歸化和考試,只要待滿6年,就可以取得身分證 !

 

中國是敵人還是朋友?


現在藍白提出,要把中配取得身分證的時間由6年縮短為4年,理由是要和外配一樣!可以啊,那也要求中配,放棄中國國籍,還要申請歸化和考試。不然依他們的邏輯,就是瞧不起外配;更何況人家外配的母國,可沒有動不動就說台灣是他們的,我們還這樣嚴苛的對人家,要考試、要放棄國籍什麼的,不是刁難人家和搞不清楚誰是敵人、誰是朋友嗎!?

 


而且放寬中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的問題,除了國安問題外,還有一個攸關我們荷包會縮水的現實考量。
同樣是因為基於兩岸特殊的歷史因素、和情感 的考量,中配在取得我國國籍和健保身分後,其父母也能依親來台使用健保,若真的縮短入籍年限,會有多大影響,得審慎評估!也就是你可以接受,其中國親戚依親來台,就能享受健保嗎?還是應該比照外籍人士,一率採國際醫療收費標準 ?

 


中國對我們來說,究竟算什麼 ?
鄰國 ? 敵國? 一家人? 時至今日,台灣人真的該好好思考了,同文同種真的可以讓你犧牲價值和生活方式嗎?

 

美國的入籍是需要宣誓和效忠的,不管打哪來都要這麼做,就算你是跟老美語言相通的英國人也要 !
誓言如下 :
I hereby declare, on oath, that I absolutely and entirely renounce and abjure all allegiance and fidelity to any foreign prince, potentate, state or sovereignty, of whom or which I have heretofore been a subject or citizen; that I will support and defend the Constitution and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gainst all enemies, foreign and domestic; that I will bear true faith and allegiance to the same; that I will bear arms on behalf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noncombatant service in the armed for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that I will perform work of national importance under civilian direction when required by the law; and that I take this obligation freely without any mental reservation or purpose of evasion; so help me God.


我謹此宣誓,我完全放棄我對以前所屬任何外國親王、君主、國家或主權之公民資格及忠誠;我將支持及捍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和法律、對抗國內和國外所有的敵人;我將真誠地效忠美國;當法律要求時,我願為保衛美國拿起武器;當法律要求時,我會為美國做非戰鬥性之軍事服務;當法律要求時,我會在政府官員指揮下執行具有國家重要意義的工作。我在此心甘情願地宣誓,絕無任何心智障礙、藉口或保留;請上帝保佑我。

 


美國是這樣要求想要成為美國人的外國人,要做到這些的,那麼我們呢 ? 綜觀國際局勢、和民主國家同盟的概念,是不是已經到了該把中配也納入外配的管理呢 ? 大家一視同仁 ,才是所謂的公平正義 !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傅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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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宜鈴
台北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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