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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焰飛芒】務實看待澎湖籍漁船被扣押事件

2024.07.04
16:25pm
/ 孫瑋芒

以往中國海警未對我國越界捕魚漁民強力執法,是網開一面,不能視為理所當然。賴政府並沒有像扁政府那樣直接和中國政府對撞,是近年中國以法律戰和軍事演習加強對台施壓...

 

澎湖籍漁船「大進滿88號」2日遭中國海警登檢扣押帶走,因兩岸關係敏感,引起國際矚目。BBC等多家外媒報導此事件,美國國務院發言人4日回覆中央社詢問時表示,正密切關注這起事件;鼓勵雙方保持開放的溝通管道,並以和平方式解決。

 



我漁船越界捕魚引爭議...

 

這起事件,本質上是我國漁民在中方休漁期涉嫌越界捕魚,遭遇中國海警執法。

 

海巡署3日的記者會指出,大進滿88號被中國海警登檢位置距中國晉江11.2浬,經確認登檢地點位處中國水域;目前為中國「伏季休漁」期間,研判我國漁船有越界捕魚情形。

 

中國海警局網站3日發布「海警要聞」指出,中國海警局新聞發言人劉德軍表示,7月2日,福建海警位泉州近海依法登檢查扣一艘涉嫌非法捕撈的台灣漁船,「該漁船違反伏季休漁規定,在底拖網禁漁區線內違規拖網作業,且使用的網具遠小於國家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破壞了海洋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

 

依中國海警局所言,大進滿88號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38條所指三種違法行為:「違反關於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以及使用「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

 

這個法條列出的罰則是「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人民幣)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進滿88號涉嫌違反中國法律的情節,按照中國的往例,一般是裁處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並處罰款。中方若把案情上升到「構成犯罪」,依觸犯中國《刑法》第340條「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究辦,將使單純的越界捕魚事件升高兩岸對抗,應不致走到這一步。

 

大進滿88號有責任

 

中國伏季休漁是一年一度,已實施20多年,今年5月1日到8月15日是伏季休漁期,漁業署、海巡署已向漁民宣導避開中國伏季休漁的水域。大進滿88號船東表示,本案發生前幾日,中國海警已向他們廣播宣導休漁期禁止捕魚。若說大進滿88號不知正值休漁期而誤闖「兩岸漁民共同作業區域」,這種情況並不存在。

 

澎湖地方人士指出了大進滿88號的責任。前立委、澎湖兩岸交流協會理事長林炳坤說,金門漁船在此休漁期,沒半艘船敢靠近(中國水域)作業,「澎湖漁民本身也應自律」。

 

此外,美國之音4日報導,一位不願具名的澎湖漁民告訴美國之音,每艘漁船都有其熟悉的作業方式與水域,部分漁民為了生計趁著中國的伏魚季前去捕魚,或許利之所在引發他們鋌而走險,也或許持著「被抓頂多罰款」的心態。

 

「兩岸互不否認治權」是事實,在中國水域內觸犯中國法律,若經調查屬實,就必須承擔。我國對中國漁船非法捕魚也執行扣押,據海巡署統計,自2016年到2024年4月,共扣押438艘。

 

「大進滿88號」涉嫌越界捕魚被中國海警登檢扣押,是17年來首次。海巡署統計我國漁船過往遭中國公務船登檢扣押,2003年以來共發生有三次、17船,皆是澎湖籍漁船,分別落在2003年、2005年、2007年。這三次都在扁政府時期,是我國政府對中國最強硬時期,都迅速落幕。2003年、2005年那兩次是兩天後繳清罰款獲釋,2007年是大和號等6艘漁船違反伏季休漁規定,經海巡人員趕抵協調,中國漁政船讓6艘漁船當天返航。

 

網開一面非理所當然

 

以往中國海警未對我國越界捕魚漁民強力執法,是網開一面,不能視為理所當然。賴政府並沒有像扁政府那樣直接和中國政府對撞,是近年中國以法律戰和軍事演習加強對台施壓,以實現併吞台灣的圖謀,我國採取護主權措施因應,中方因此收回「兩岸一家親」紅利,不再有中國領海內的「兩岸漁民共同作業區域」。

 

《自由時報》報導,中國20餘艘海警船3日晚間大舉出動,掃蕩金門角海域(金門東北、中國領海12海浬外)附近作業的我國20、30艘漁船,並廣播恐嚇我國漁民「不要命了」,要求儘速撤離。我國漁船紛紛撤離,連夜返航船籍登記港口避風頭。

 

國人顧生計都很辛苦,但不要認為「抗中保台」事不關己。就漁民來說,一旦台灣香港化,整個台灣海峽都是中國伏季休漁的執法範圍。

 

 

圖片來源:海巡署、民視新聞;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林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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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瑋芒
自由作家、攝影人,出版有長篇小說、短篇小說集、散文集。曾擔任美國《讀者文摘》特約作家、報社編務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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