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段宜康昨(10)日發生車禍,但媒體的報導與事實不同,便在臉書發文清楚說明意外。
媒體報導立委段宜康驚傳車禍,與機車騎士發生碰撞,所幸雙方並未有人受傷,而段也立刻掏出1萬元與對方和解。段今(11)日發現報導與事實有出入,決定在臉書發文,清楚說明這個意外並還原現場。
段宜康表示昨(10)日下午3點,騎車在濟南路左轉過街時,被一輛直行機車撞上。對方機車左手剎車本來就故障,所以撞擊力道蠻大。
通知中正一分局交通隊員警到現場紀錄後,因為對方騎士要求就醫,警方召來救護車送台大醫院急診,段則坐警車跟著到台大並急診檢傷。發現右大腿大片擦傷、有腫塊,左後側腰背間疼痛;但看到台大急診塞爆病患,覺得自己還能忍受,就沒有掛號。
雙方在急診室做過酒測,都沒有喝酒反應;然後簽了和解書,交付對方1萬元。段也說明因為對方表示醫生交代需休息三天,三天工資加上修車費用,大約就是1萬元。
對段來説,雖然覺得自己被撞,對方車速又快,而且剎車有問題,應該責任比較大;但自己警覺不夠也有責任。對方又是受雇於人,這個事件對他的影響肯定比自己大。
段表示,他並沒有如媒體報導的「現場掏出1萬元」,那樣好像自知理虧,拿錢打發(而且最尷尬的是,身上錢不夠,帳戶又被林滄敏凍結,提款卡領不到錢,只好請助理送錢到台大急診處)。
段認為,連林滄敏這種人,都不得不賠他1百萬了,又何必為了這1萬元去糾結?
憶起2016大選開票日,段也發生騎車被貨車撞的車禍,雖然警方認定是對方的責任,對方也承認錯誤。但因為對方只是受雇的司機,即使受傷的是自己(而且這個傷糾纏了好久),也沒有追究。
後來他花1500修好機車,因覺得腰背愈來愈痛,便騎車到仁愛醫院掛了急診。打了破傷風、大腿傷處上了藥,這次肋骨沒有斷,是肋間肌撕裂傷,就領了止痛藥回家。
段表示,昨晚沒接電話,唯一傳簡訊向他查證的媒體是民視。
令人玩味的是,這個報導一直到昨天19:19才出來,過程雖然講錯了;但為什麼連對方是五十多歲的楊姓騎士都知道?
(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蘇佳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