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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金」搶親大戲誰會贏?併購專家分析「投資人是主要關鍵」、知情人士評:中信金內部控管是最大阻礙!

2024.08.25
10:00am
/ 放言編輯部 王晨芝

金融業者觀察,究竟這場搶親大戰誰輸誰贏,在中信金開出收購條件後,其實並沒有多大的「選擇障礙」⋯⋯

 

中信金出手搶新新金,打亂台新金原持的「家族聯姻」計畫,中信金昨宣布以14.55元收購,股票加現金大概是1314億,試圖吸引新光金「改嫁」。這場大戲也引起各界關注,併購專家直言,這個問題無關雙方的併購時程,主管機關態度也非關鍵,只要找個投資人問3個題目,即可知道新光金將入誰手;中信金作為國內第三大金融機構,有知情人士認為,公司治理的議題一直是非常棘手得問題,而此次祭出「非合意併購」的方式併購其他金控公司,其妥適性並非完全沒有疑慮。



併購專家指出新光金當前問題

 

根據《自由財經》專訪併購專家,針對外界擔憂中信金下周才提出公開收購的申請,恐趕不及新光金9月10日的最後過戶日提出質疑,不過,具實務經驗的專家指出,台新金、新光金合併案將在10月9日的臨時股東會討論,9月10日停止過戶是開會的必要程序,但中信金無須參與該股臨會,它只需依據自身進度送件,並且依據時程展開公開收購。

 

該名專家指出,新光金與台新金的大股東持股均不高,為了通過合併案,勢必需要徵求委託書,但「要看小股東給不給你」。該專家以去年新光金的改選,「改革派」靠徵求委託書,在15席董事席次中拿下10席為例。專家觀察,當時許多支持改革派的小股東,其實是抱著「賭爛」新光金既有經營團隊的心態,現在有了強力對手中信金「搶親」,小股東是否會繼續支持,必須打一個超大的「問號」。

 

金融業者觀察,究竟這場搶親大戰誰輸誰贏,在中信金開出收購條件後,其實並沒有多大的「選擇障礙」。

 

首先,新光金台新金的合併條件是以台新金每0.6022股普通股,換得新光金控1股普通股,以22日收盤價計算約11.32元。但中信金是「1股新光金換中信金0.3132股及現金約4.09元」,換算收購價14.55元,姑且不討論其他因素,收購價高出3成,問投資人會把股票交給誰?

 

其次,金管會開出的「金金併」4大門檻,其中著重的「經營能力」,新光金主要子公司新光銀行及新光人壽,問股東願意交給台新金或中信金來經營?哪方的經營能力較佳?相信依據金控既有的經營成效,中信銀對比台新銀、台灣人壽對比台新人壽,投資人也都有明確的答案。

 

第三,有關換股條件部分,中信金除了給出現金4.09元,還有股票0.3132股,金融業者直言,中信金股票和台新金股票,投資人比較想要哪個?相信也不難選擇。

 

在此狀況下,只要中信金取得金管會核准,展開公開收購程序,新光金投資人即可在20天至50天內登記,但就算登記了,也還未交割過戶,願意讓中信金合併的新光金股東,仍可至10月9日的股東臨時會投下「反對合併案」的票;相反的,願意合併的股東,自然不會參與收購登記。換言之,現在要如何說服股東,10月9日通過合併案,反而是台新金最頭疼的難題。

 

中信金公司治理的議題引起社會關注

 

針對外界質疑價格高低,有知情人士指出,這是實際做過盡職調查、雙方董事會通過的價格,「是實實在在的價格」。另外,是依法要經過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啟動的公開收購,是否能真正執行還不確定,是一個虛的價格,拿一個不確定能不能執行的價格去比較一個實實在在的價格,比較基礎就有問題。

 

若甲公司和乙公司開大門走大路、正式談判之後要走合意併購。為了要破壞這個案子,只需要內部董事會通過一個高價格,不管能不能得到主管機關的同意沒關係,就立刻可拉高甲公司併購的困難度,就可以去破壞這個案子,直指,「這是一個很壞心眼、不正派的干擾做法!」

 

其他的提問都避開「質」的問題,都是在比價錢高、股價高、賺的錢多,就是一副財大氣粗的態度!但來搶親的中信金並不是情投意合,而一般大眾只關注價格,卻沒有注意到中信金在公司治理層面是有相當大的問題。

 

中信金近年來因為公司治理的議題引起社會關注。2017 年曾經因為對員工涉訟案件在無明確內部規下,經董事會通過為員工墊付保釋金,而遭到金管會以金控相關監督理、內部控制及法令遵 循制度考核有嚴重缺失為由,處該金控罰鍰新台幣一千萬元、糾正措施,及相關人員的停職處分 。

 

其中在對於相關人員處分中,有一段理由是:「對員工涉訟案件未明確劃分權責,遇重要法律事務,反由律師於董事會提供法令諮詢,法令遵循制度之設計規劃有明顯缺失,不符對法務及法遵主管之期待,致公司暴露於違法之風險,有害公司治理之落實。」

 

另外,2023年8 月10 日,中信金又因為「違反公司治理」,遭到主管機關處以新台幣3千萬元罰鍰,及處以金控董事長、副董事長,各6 個月、1 年不等的停職處分(該裁罰發佈時間是2023 年8 月10 日,裁罰的主要理由是:「中信金控及中信銀行對公司治理核有重大缺失,相關內部控制未能有效運作,且未善盡對子公司之管理。」

 

這次的裁罰距離中信金做成本件公開收購新光金的20日董事會決議,只有1 年又10 日,則中信金的公司治理是否確實已經完全改善,大家並不知道。金融業是一個管理、運用大眾資產的行業,管理的資產規模,從數千億元到數兆元不等。因此,金融業應該要是一個「極度重視公司治理」的行業。

 

這也是為何在2019 年主管機關推「公司治理主管」制度的時候,是由金融業率先適用。中信金及其實際負責人及負責人的親信在「公司治理」的紀錄並不是太好,則在這種情況下透過「非合意併購」的方式併購其他金控公司,其妥適性並非完全沒有疑慮。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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