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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曝股東委託書一張500元、員工不給就處份!新光金發布「四點澄清」駁斥「造謠生事」保留法律追訴權

2024.09.10
19:49pm
/ 放言編輯部 王晨芝

另近日有以署名為「新光金老員工」之廣告刊登,經部分媒體報導後 竟指為本公司出資刊登,新光金控表示,在此亦同時鄭重聲明,對該等廣告刊載毫無所悉⋯⋯

 

新光金將於10月9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表決和台新金的合併案,有媒體報導新光金的子公司協理級以上員工被強制要求交出委託書。對此,新光金今(10)日晚間發布四點重訊澄清,強調「嚴正聲明此為不實之爆料」,企圖損害公司與員工間之勞資關係,嚴重影響公司人事安定及打擊員工士氣,新光金表示,對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



以下為《新光金控澄清媒體報導聲明稿》,全文如下:

 

一、民國(下同)113 年 9 月 10 日有週刊報導其接獲本公司內部爆料,本公司及子公司協理以上員工必須繳交股東臨時會委託書,若不繳交即 遭處分,對此,本公司嚴正聲明此為不實之爆料。

 

二、 依照公司法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股東臨時會之召集,應於十五 日前通知各股東,目前本公司就 113 年 10 月 9 日召集之股東臨時會 會議資料尚在彙總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根本尚未完成製作,遑論寄送予各股東,故該週刊報導有關強迫員工繳交委託書乙節,實屬造謠生事,企圖損害本公司與員工間之勞資關係,嚴重影響本公司人事 安定及打擊員工士氣。

 

三、 另近日有以署名為「新光金老員工」之廣告刊登,經部分媒體報導後 竟指為本公司出資刊登,本公司在此亦同時鄭重聲明,本公司對該等廣告刊載毫無所悉,如何能出資刊登?經查本公司訂有嚴謹之採購流程,採購廣告須遵循相關規範,本公司並未辦理任何刊登廣告之採購案。

 

四、 基上,本公司特此聲明對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期盼各媒體於報 導前審慎檢視並詳實求證;並謹請金管會正視有心人士刻意抹黑以不實事實誣蔑本公司,企圖影響本公司合意併購案之進行等情,俾維本公司權益。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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