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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齡就業法草案拍板 工商大老喊讚

2019.07.25
16:56p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蔡芃敏台北25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中高齡者就業專法草案,雇主可用定期契約僱用65歲以上勞工。工商大老說,台灣人才短缺,中高齡者能重返職場發揮長才,企業也能減緩缺人壓力,「實在非常好」。


為了促進與保障銀髮族就業,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中高齡者就業專法草案,規定雇主可用定期契約僱用65歲以上高齡勞工,若有職場年齡歧視,最高可罰新台幣150萬元;草案也規定政府對失業的中高齡者有相關失業救濟、在職中高齡者或高齡者有職務再設計補助以及對原雇主繼續聘用65歲以上勞工有獎助辦法。


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李育家表示,中高齡就業者已有職場經驗及個人專業,而且65歲也不算高齡,能夠再度重返職場,不僅能滿足個人生活所需,也可以再對社會貢獻心力。


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指出,台灣面臨缺工、缺才問題,企業常面臨「找不到人」的窘境。草案拍板對中高齡者就業有幫助,中高齡者能二度就業,發揮專長,也能減輕企業聘僱人力的壓力,「實在非常好」。


李育家說,企業大多願意優先聘僱自家退休後再回任的人才,建議政府可多給些獎勵,提供就業者、企業稅務抵減獎勵。


賴正鎰表示,除了提供中高齡者補助津貼外,也應提供企業獎勵,增加企業聘僱誘因。另外,也建議政府扮演就業平台,媒合勞資雙方。(編輯:蘇志宗)10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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