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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佩琪告三立求償500萬元 一審判敗訴

2019.03.06
11:40a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梁珮綺台北6日電)台北市長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不滿政論節目指稱柯文哲財產申報不實,向法院訴請三立電視台等賠償新台幣5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判決陳佩琪敗訴,可上訴。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梁珮綺台北6日電)台北市長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不滿政論節目指稱柯文哲財產申報不實,向法院訴請三立電視台等賠償新台幣5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判決陳佩琪敗訴,可上訴。

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還沒看到判決書,看到內容再說。

陳佩琪認為去年5月25日三立電視公司「54新觀點」節目,主持人陳斐娟、來賓曾勁元刻意扭曲她及柯文哲的監察院申報財產資料,發函要求登報道歉但未獲回應,委請律師向北院遞狀,訴請三立電視台、陳斐娟、曾勁元連帶賠償500萬元,並在三立官網刊登道歉啟事3個月。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陳斐娟、曾勁元發表言論,主觀上以柯文哲為指摘、批評對象,未曾提及指摘、批評陳佩琪;而詳觀言論內涵,尚無足使閱聽人產生減抑陳佩琪社會評價的合理認知。

北院認為,柯文哲與陳佩琪雖為配偶,家庭生活、經濟關係緊密聯結,但柯文哲、陳佩琪名譽權是獨立存在,應各別獨立判斷。陳斐娟、曾勁元也未曾討論、批評陳佩琪財產申報不實、來源不明。

北院的新聞資料也指出,相關言論通篇未涉陳佩琪,不能只以民國104年3月間柯文哲申報資料中包括陳佩琪存款、財產,或柯文哲家庭中財產多由陳佩琪賺取,或柯文哲財產是由陳佩琪代為管理、申報,就認定陳佩琪的名譽權一併受有損害。

北院審理後認為,陳斐娟、曾勁元於三立電視台製播的節目中所為言論,客觀上非侵害陳佩琪名譽權,今天駁回陳佩琪之訴。(編輯:戴光育)10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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