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6日專電)南韓首爾高等法院今天批准前總統李明博在上訴期間提出的保釋申請,並開出嚴格條件,包括須繳納10億韓元(約合新台幣2733萬元)保釋金,之後將限制在一處私邸內活動。
(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6日專電)南韓首爾高等法院今天批准前總統李明博在上訴期間提出的保釋申請,並開出嚴格條件,包括須繳納10億韓元(約合新台幣2733萬元)保釋金,之後將限制在一處私邸內活動。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李明博今年1月以77歲高齡、患有睡眠呼吸中止症、可能猝死等理由向上訴庭提出保釋申請。
在被捕349天後,李明博下午獲釋返家。
法庭今天為保釋開出了嚴格條件,包括繳納10億韓元保釋金;僅限在一處私邸內活動;限制就醫等一切外出;除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律師外不得與任何人在家中會面或聯繫;每週向法庭報告一次活動細節等。
李明博去年3月22日被捕,4月初被檢方以16項罪名正式起訴。首爾中央地法刑庭去年10月一審裁定李明博貪污受賄等罪名成立並判處有期徒刑15年。(編輯:林憬屏)108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