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政治
放.新聞
政治

華山草原場地管理違失釀分屍案 監院糾正北市府

2019.03.07
20:46p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7日電)市民大道2段以南與北平東路以北的「華山大草原」去年發生分屍案。監察院今天通過劉德勳所提調查報告,認定華山大草原於場地管理上確實有諸多重大違失,糾正台北市政府。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7日電)市民大道2段以南與北平東路以北的「華山大草原」去年發生分屍案。監察院今天通過劉德勳所提調查報告,認定華山大草原於場地管理上確實有諸多重大違失,糾正台北市政府。


根據調查報告指出,台北市政府於場地管理上有3大違失,包括未依法事先收取保證金及保險證明,容任申請人「野青眾」於核准借用前進場使用,其後還拒交保證金並拖延3個月始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導致命案發生後,機關拆除地上物所支付的代履行費用,未能從保證金中逕予扣抵部分金額,核有違失。


調查報告指出,北市府核准「野青眾」無償借用華山大草原,本應確實督促申請人依約執行,但民眾檢舉活動有深夜生火、噪音擾民、環境髒亂及違法夜宿等況況高達30件,相關機關僅一再消極到場要求改善,未及時制止違法營宿使用,輕忽公共場所管理不善可能潛藏的治安問題。


調查報告表示,命案發生後,北市府遲至監察院調查詢問,才檢討認定申請人場地管理不當而解除補助契約及廢止其受補助資格,行事作為消極,處置失當。


調查報告指出,命案發生地的「野居草堂」小木屋並非核准工作計畫書內的地上物且有違法營利情形,北市府未審究申請人違約責任並密切追蹤管制該建物使用情形,以確保公共安全,且對形同露營場地的大規模違法夜宿行為置若罔聞,遲至發生駭人分屍案後,才倉促查報違建及拆除地上物。


另外,調查報告也指出,「野青眾」並非經登記或立案核准的機構、法人或團體,依規定不具場地使用申請人資格,北市府不僅同意借用場地,活動期間要求改善等相關公文的受文者,亦將「野青眾」作為審核監督對象,顯有違誤,要求北市府切實檢討改進。(編輯:蘇志宗)1080307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