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發局認定「大群館」違規作寄宿住宅使用,呼籲使用人及所有權人應盡速改善並維護學生住宿權益。
文/放言編輯部
侯家文大宿舍案違規與否,今早台北市都發局發布新聞稿,認定「大群館」違規作寄宿住宅使用,並呼籲使用人及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應盡速改善並維護學生住宿權益。
針對台北市都發局認定文大宿舍違法一事,新北市長參選人蘇貞昌辦公室發言人黃韋鈞表示:既然台北市都發局已經做出認定,現階段首要任務應是維護學生權益,我們呼籲侯友宜與文化大學儘快共商解決方法,不要讓學生居住權益受損。
《都發局》新聞稿全文如下:
文化大學「大群館」違規作寄宿住宅使用,都發局呼籲使用人及所有權人應盡速改善並維護學生住宿權益
針對近來眾所關心的文化大學大群館作為學生宿舍使用,都發局除於107年6月25日下午4時赴文化大學大群館(本市士林區凱旋路11號)現場勘查,再依照文化大學107年6月29日陳述意見函,確供學生住宿使用,都發局據以認定大群館為寄宿住宅使用。
都發局表示,大群館坐落之土地使用分區為「特定住宅區(二)」,文化大學以宿舍名義提供該校學生使用,其樣態歸屬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之「第三組:寄宿住宅」,非屬教育設施。
依照市府97年12月11日公告實施之「變更臺北市士林區陽明山山仔后地區第二種住宅為特定住宅區細部計畫案」,大群館所在位址係屬「特定住宅區(二)」,其使用比照「第二種住宅區」,依據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第二種住宅區」不允許作「第三組:寄宿住宅」使用,經過現況勘查及法令規定,都發局將於今日發函予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又昱實業有限公司)請其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
都發局除呼籲文化大學確保建築物合法使用外,基於作為都市計畫主管機關,都發局樂意提供行政協助予文化大學及建築物所有權人,共同保障學生住宿之權益。
(圖:都發局網站新聞稿)
(合成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蘇佳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