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柏緯台北23日電)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為確保口罩供應國內所需及確保國人健康,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經濟部已經公告,從1月24日至2月23日,管制2類型口罩出口1個月。
關務署說明,管制出口包含CCC6307.90.50.10-6「紡織材料製口罩,過濾效果94%及以上者」(N95口罩)及CCC6307.90.50.20-4「其他紡織材料製口罩」2種類型口罩,管制出口期間從109年1月24日起至109年2月23日止,為期1個月。
關務署強調,自管制生效日起,對申報該兩項稅號的未申報輸出許可證號將不予收單,並加強審核出口報單,以確保國內口罩的供應國內需求。若經海關查獲虛報屬公告不准出口的貨物,將不准出口,並由海關依規定處理。(編輯:黃國倫)109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