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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八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陳時中笑答:游泳當然不會規定要戴「把我們看得這麼傻嗎」?

2020.12.02
15:21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雅菱

民眾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場所人員勸導不聽者,將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裁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如果民眾在上述場所內有飲食的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的前提下,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針對媒體詢問秋冬專案上路第2天,健身房、游泳池也要戴口罩,民眾比較不知所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2)日笑著回應,「游泳我不會去規定他要戴,你們把我們看得這麼傻?要是規定游泳要戴,那不是被人家罵死,不切實際」。 

 



秋冬專案開跑,八大類場域包含「醫療照護、公共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機關」等,由於這些場域具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等特性,因此強制要求民眾於這些場域活動時應佩戴口罩,以防範武漢肺炎及其他經由飛沫、空氣傳播的疾病傳播的風險。 
 

民眾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場所人員勸導不聽者,將由地方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裁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如果民眾在上述場所內有飲食的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的前提下,可在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媒體進一步詢問,八大類場所有包括健身中心、游泳池等,陳時中表示,游泳池沒有困擾啊,沒有在游泳的人就盡量戴或維持安全社交距離。 

 

他笑稱,「游泳我不會去規定他要戴,你們把我們看得這麼傻?要是規定游泳要戴,那不是被人家罵死,不切實際」。陳時中也補充,健身房在有社交距離時也可以不用戴,覺得太喘就休息一下,「因為在運動中心戴口罩運動覺得很喘,那就稍微休息一下,你要故意弄到喘不過氣嗎?建議不要這樣」。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之相關場所眾多,無法一一列舉,原則上符合「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的室內場所」這項條件,即使進入之場所未被列在例示名稱中,仍應佩戴口罩。此外,民眾若發現有人未依規定佩戴口罩,應告知場所人員處理,由場所人員先予勸導,經勸導仍不聽者,場所人員可蒐集相關事證及資料向地方政府進行檢舉。

 

 

圖片來源: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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