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澄清,並未對賴祥蔚之獨立董事資格條件表示任何意見。
今(10)日《放言》報導北市府推派民眾黨前中評委賴祥蔚擔任「富邦金控」獨立董事,訪問金管會對於非財經背景專業的賴祥蔚擔任獨董一職有何看法,稍早金管會再發聲明澄清,並非表示賴君(賴祥蔚)符合獨立董事資格。
金管會表示,按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之資格條件應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並依同辦法第5條第3項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提出之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須經董事會評估其符合獨立董事所應具備條件後,送請股東會選任之。爰本案仍需經111年6月17日富邦金股東會進行選任。重申並未對賴君之資格條件表示任何意見。
外界質疑賴祥蔚非金融相關背景,還曾任民眾黨中評委、趙少康助理,這樣的委任是否合理?富邦金控回應,賴教授(賴祥蔚)深耕於通訊傳播,媒介經濟及企業社會責任,長期投入社會文化發展觀察。企業社會責任向為本公司營運發展之重點與核心,本公司亦會配合公司營運形態及發展需求適時增加董事之多元化,賴教授符合獨立董事之法規要求條件,其學經歷背景亦符合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發展之目的及需求。
金管局則提供「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之規定,表示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2條規定,獨立董事應取得下列資格之一,並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1、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2、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 人員。3、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據瞭解,賴君已經富邦金111年5月5日董事會審查其資格條件係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具備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資格」及第三條獨立性相關規定,並於股東會議事錄載明為獨立董事候選人。
另外,今日《放言》與金管會聯繫對富邦金獨立董事一案的正式回應,經金管會新聞部轉介由證期局科長做出回覆。民進黨立法委員林楚茵對此表示疑惑,除金管會已澄清未表示賴祥蔚符合獨立董事資格之外,令人不解的是為何是由證期局科長來回應,不應經由銀行局處理才對嗎,質疑是否是部門螺絲鬆了。
(顯圖取自金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