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今年偵辦前台聯立委羅志明、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違反國安法案件,查出中國以「黃埔軍校同學會」名義邀請退將赴中,甚至準備「發揚黃埔精神,促進祖國統一」布條,讓我退將在上簽字後舉起拍照,而羅、夏兩人涉嫌在台發展共諜組織,從2013年起陸續率領48名我退將赴中「交流」,雖兩人否認涉案,不過檢方今日偵結後,以國安法起訴羅、夏兩人。
近日有不少我國退役將校欲前往中國參加黃埔軍校紀念活動,引起許多爭議,且日前日媒也才報導質疑我軍退役軍人的忠誠度問題引起各界議論。高雄地檢署偵辦前台聯立委羅志明、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違反國安法案件,查出中國以「黃埔軍校同學會」名義邀請退將赴中,甚至準備「發揚黃埔精神,促進祖國統一」布條,讓我退將在上簽字後舉起拍照,而羅、夏兩人疑似遭中共吸收後,涉嫌在台發展共諜組織,從2013年起陸續率領48名我退將赴中「交流」,雖兩人否認涉案,高雄地檢檢今日偵結,依違反修正前國安法第2條之1、第5條之1第1項規定,因此起訴羅志明、夏復翔。
近期台灣有多個退伍軍人團體欲號召黃埔軍校校友赴中國參加黃埔99週年的相關活動,引起社會各界質疑是去被「統戰」,退輔會主委馮世寬近日更表示中共對我威脅沒有減少,若參加此活動「情何以堪?」而就在社會疑慮未減的同時,對於立委羅志明、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涉嫌違反國安法的案件,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徐弘儒表示,對危害國安案件採取強力偵辦作為,羅、夏兩人明知台灣、中國處於敵對狀態,但仍引介退將至對岸接受落地招待,進而發展組織,檢方經過長期佈線、縝密蒐證,妥善運用強制處分權,嚇阻境外敵對勢力。
羅志明因長年在中國經商,中國的「黃埔軍校同學會」、「中國統一和平促進會」副秘書長郝一峰藉機與羅志明搭上線,郝隨後再介紹具有解放軍背景的統戰人員與羅接觸。羅後來又找上夏復翔,藉由邀請中國人士來台交流高爾夫球機會,牽線中國方面與夏接觸,並已邀請夏赴中打球理由,希望他找台灣陸、海、空三軍退役將領赴中,並接受對岸落地招待。
根據檢調調查,我退將赴中前,羅、夏等人都會提供軍種、階級等背景資料,雖是以「黃埔軍校同學會」名義赴中,但中國方面出席者其實都具備中國統戰部、解放軍背景,並會藉餐敘、打球等場合,宣揚「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武統台灣」等內容。
檢調調查後發現,從2013年至2018年這6年,共有48位我國退役高階軍官,赴中參加「孫中山誕辰紀念活動」、「329黃花崗72烈士紀念活動」、「珠海航空展」、「高爾夫球邀請賽」等活動,出團次數高達13次,人次更高達194人次。這批退將到中國時,不但全程接受免費落地招待,更甚者,中國方面還會試探我方退將,是否願意將祖籍遷回中國,引導我退將思想。此外,活動中甚至會拿出「發揚黃埔精神,促進祖國統一」的布條,不少退將甚至還在上面簽名,接受對岸統戰。
雖然羅、夏兩人今年1月到案後否認替中共發展共諜,僅坦承有率退將赴中旅遊。不過在經過調查後,雄檢指出「黃埔軍校同學會」、「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都是我國公告中共統戰部附屬團體,羅、夏兩人替中國拉攏與吸收我退將,讓中國有機會對我退將進行思想引導,從中挑選可納為己用(指運用滲透)的退將,雖兩人仍否認涉案,但因相關事證明確,今日偵結後依違反國安法違反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 2 條之 1規定、第 5 條之 1 第 1 項之為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機構或其他公務機關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發展組織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於今日將在押之夏、羅兩人移審法院。
(圖片來源:翻攝黃埔軍校同學會活動手冊、立法院官網、中華民國海軍水中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