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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今對國會擴權提釋憲、暫時處分...在野轟「覆議遭否決就該接受」?陳世凱亮總統令:卓院長已副署

2024.06.27
12:34p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陳世凱回應,今天下午兩點半會由法規會主委、委任律師,前往司法院憲法法庭遞交釋憲聲請書和暫時處分聲請書...

 

行政院今(27)日召開院會後記者會,宣布將對國會擴權法案提出釋憲和暫時處分,下午兩點半就會赴司法院遞交聲請書。對於在野黨質疑,政院應該接受覆議、提出釋憲就是違憲?政院秀出圖片回應,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已經副署「立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草案,接受法律是無庸置疑的。

 



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轉述院長裁示,卓榮泰表示,今年5月28日立法院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及《刑法》增修條文,行政院覆議未獲立法院表決通過,法律已於6月24日生效,考量其修法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牴觸《憲法》第一條所揭示之民主國原則等問題。

 

卓榮泰指出,其規範內亦有諸多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以及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與比例原則,及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等情況,為維護憲法及其增修條文所建構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行政院有必要憲法訴訟第47條第1項規定,提起憲法訴訟,聲請法規規範憲法審查。

 

卓榮泰表示,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人權及公益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傷,同時向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於憲法訴訟判決做成前,暫時停止相關條文適用。

 

卓榮泰強調,提出憲法訴訟的目的絕對不是反對國會改革,而是希望國會改革能夠合法合憲,透過憲法法庭之判決,維護權力分立之憲政體制。

 

至於送件時間,陳世凱回應,今天下午兩點半會由法規會主委、委任律師,前往司法院憲法法庭遞交釋憲聲請書和暫時處分聲請書,希望暫時處分聲請得到憲法法庭正面回應。

 

另外,由於該法已經生效,在暫時處分前該如何因應?陳世凱回說,該法在本週三生效,昨天、明天卓榮泰到立院備詢,就已經適用新法,但應對方面、要看立院作為跟質詢內容,以及要資料過程中如何處置,才能做應對,政院內部都有謹慎思考和討論。

 

至於國民黨表示,覆議失敗後、政院應立即接受覆議,政院提出釋憲就是違憲?政院回應,作為憲政機關、所有形式作為一定按照憲法,卓院長已經按照「憲法37條」規定副署兩部法律,卓院長接受法律是無庸置疑的。

 

他並亮出副署圖片,「憲法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照片當中,卓榮泰和法務部長鄭銘謙都副署,政院接受法律沒有任何問題。

 

 

圖片來源:政院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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