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表示,其實前一次的狀紙他已經闡明,然而,既然大法官希望補陳書狀,那麼作為機關代表人,他也負責任地再提出⋯⋯
憲法法庭日前對立法院擴權法案,大法官尤伯祥要求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解釋「反質詢」定義,並指出黃的答辯書像「以問答問」,要求黃國昌補交書面答覆,而黃國昌提出補充答辯書,並於臉書公開內容,強調「已盡力」。不過,引來許多網友大酸「會被退件喔,你根本亂寫」,陽明交大法律特聘教授林志潔也回應,「確實可能有大法官所擔心的,構成要件不明確!」
黃國昌昨透過臉書發文指出,依據憲法法庭準備程序中大法官諭示,已提出關於暫時處分的補充答辯書,希望回應大法官的疑問。同時,也重述他們對程序的疑慮與疑義。作為機關代表人,他已盡力依照要求提出書狀補充陳述,也希望大法官能秉公做出決斷。
至於許多朋友關心的「反質詢」的定義,黃國昌表示,其實前一次的狀紙他已經闡明,然而,既然大法官希望補陳書狀,那麼作為機關代表人,他也負責任地再提出。不過,相對於文字,建議大家可以看看留言中的影片,應該能對於反質詢有更清楚快速的理解。
「我始終堅信,唯有透過不斷辯證,才能將民主的根紮深,讓民主更為深化。」
文章一發出,不少網友前往留言大酸,「會被退件喔,你根本亂寫」、「所以反質詢定義到底是什麼?」、「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一堆人瞎挺也是挺瞎的」、「講了多久,功課應該做足了,怎還遲交」、「真的是答非所問,越看越覺得這些學位是怎麼來的?完全被大法官打臉」、「還是以問答問啊!」、「的確很厲害 遲交就算了 多幾天寫出來一堆字 還是沒答案 聽君一席話 ……. 就還是一席話 從來沒回答別人問題的功力,就是厲害。」
林志潔則表示,「學長好,依照您的邏輯,反質詢要處罰的要件設計,實應加上『意圖規避質詢之回答義務,對行使合法且合理質詢職務之委員,為辱罵、責難、詰問行為,或無故提出與質詢無關之問題者,為反質詢』。既然必須寫這麼多來解釋什麼叫反質詢,可見依照目前通過的條文,確實可能有大法官所擔心的,構成要件不明確,入人於違法行為的危險。請您卓參。」
(圖片來源:黃國昌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