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孟安說,從政以來,清廉一直是他的核心價值。非常遺憾在選舉期間,多次遭到王鴻薇抹黑造謠、惡意攻擊,令人不齒...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去年在記者會質疑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接受財團供養,台北地方法院判決今(23)日出爐,法官認為王鴻薇應賠償50萬元,並移除在臉書上的影片和貼文。潘孟安發文表示,王鴻薇被法院認證造謠污衊,再度於臉書上攀扯,呼籲王立刻道歉,並刪除造謠貼文。
「真相,不容污衊」,潘孟安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去年選舉期間,國民黨立法委員王鴻薇多次發文、召開記者會造謠抹黑,經過超過半年的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王鴻薇應賠償50萬元,並撤除造謠貼文 。
潘孟安說,王鴻薇去年十二月召開記者會,抹黑他接受建商財團招待入住豪宅等不實譭謗言論,更在同日下午,在臉書造謠他接受財團供養,「如今法院認證,王鴻薇就是在造謠污衊。」
潘孟安嘆道,然而,今天司法判決結果出爐後,沒想到王鴻薇又再度在臉書上惡意造謠、攀扯,宣稱他拿不出租約、無法說明他與承租助理之間的關係,真的是貽笑大方。
「在去年王鴻薇召開記者會抹黑的當天,我就拿出了租約和匯款證明」,潘孟安指出,王鴻薇始終裝作看不見,這場訴訟王鴻薇從頭到尾都無法為自己的造謠提出所謂的證據,依她自己提出的資料,更證明她是造謠,卻不斷要他佐證根本不存在、根本不是事實的抹黑。
潘孟安最後說,從政以來,清廉一直是他的核心價值。非常遺憾在選舉期間,多次遭到王鴻薇抹黑造謠、惡意攻擊,令人不齒,「我要呼籲王鴻薇立刻道歉,並刪除造謠貼文。肆意誹謗抹黑,就應該以訟止謗,盼這樣的司法判決,能端正風氣。」
根據報導,潘孟安主張,因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他經民進黨徵召為總統參選人競選總幹事,自屏東縣長卸任後北上,委由助理尋覓租屋處,並與房東簽約,自去年2月起至今年2月止,每月租金6萬8千元,合於周邊租金行情,經賴競辦反駁並出示租約及匯款單,王鴻薇仍發表短影片、臉書質疑,請求王鴻薇賠償150萬元,並移除貼文及影片等。
北院表示,潘就其居住該房屋的原因,已提出房租契約書、匯款單、屏東縣政府函、總幹事室練昱廷名片、影片、照片、車輛行照等件影本及聲明書為證。王雖稱潘應舉證該房屋係由原告承租云云。
潘委其助理辦理租賃系爭房屋事宜後,與助理同住於該房屋,衡與常情無違,潘主張其居住該房屋,是為民進黨推舉的總統參選人賴清德辦理輔選事務,而委由助理練昱廷承租該房屋,每月租金為6萬8千元等情,應屬可取。
北院調查,從王鴻薇的LINE紀錄可知,她選在侯友宜登記參選總統後公開質疑潘孟安,且爆料人早已告知她「力麒回應說,楊宗不認識潘,是透過人租的,每月6萬8。潘還未回」等與潘孟安有利的消息,王卻沒揭露,可見發言動機與選舉有關,意在影響潘孟安輔選。
北院認為,王身為立委,為政大傳播學系畢業,有多年媒體服務經驗,曾擔任台北市議員多年,對有關揭弊之合理查證事務及管道應有所熟稔,卻未盡查證即逕自發布言論,法院認為有可疑。
最後,北院表示,考量雙方身份、地位及原告名譽受損情形後,法官認為王鴻薇應賠償50萬元,並移除在臉書上的影片和貼文,且不得再散布爭議言論。全案可上訴。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潘孟安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