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民眾黨柯文哲法盲瞎挺高虹安貪污
《放. 新聞》高虹安貪污案判刑7年4個月,民代詐領助理費「公款私用」,法院依據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律師黃帝穎臉書發文表示,「符合近十年最高法院到各級法院穩定見解。」
黃帝穎在文中批評,民眾黨第一時間舉周雅玲、陳賴素月案瞎挺高虹安,刻意無視高虹安用助理公款洗頭髮、買雙眼皮貼等「公款私用」事實,簡直法盲!
「高虹安公款買雙眼皮貼洗頭等就是公款私用」,黃帝穎強調,這符合各級法院貪污條例詐取財物罪穩定見解
他分析,民代詐領助理費案,法院判貪污或是偽造文書,關鍵判準在於「公款是公用或私用」。
黃帝穎說,民眾黨舉的例子,兩案一審判偽造文書,公款用來私聘助理、服務處開銷被認定公款公用,並沒有像高虹安拿公款來洗頭、買雙眼皮貼、買抱枕等明顯「公款私用」情形。
在臉書發文中,黃帝穎以前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陳粹鑾詐領助理費案為例指出,他的辯詞與高虹安一樣瞎扯「助理回捐」,且「公款私用」,一審依據貪污條例判刑10年5個月,高院駁回陳粹鑾上訴,維持原判10年5個月徒刑。
黃帝穎指出,民眾黨要舉例,比較類似的,其實是高雄版高虹安陳粹鑾的案例,連「助理回捐」的辯詞都一樣,「柯文哲民眾黨舉例卻不敢舉最像高虹安的陳粹鑾案,擺明法盲瞎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