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在二審被判無罪可能性?黃帝穎直言「不高」,他接著解釋,近十年我國在審判貪污案時,只要助理有一人認罪,基本上全部的民意代表都判有罪⋯⋯
前新竹市長高虹安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檢方不排除針對加班費浮報部分,提起上訴。對此,律師黃帝穎今(1日)分析「故事走向」,他認為,法院審理貪污案非常謹慎,因此,短時間內讓高虹安「解職」的確比較困難,不過,改判無罪可能性低,他以高雄市議員陳粹鑾案舉例,高虹安若提出上訴,二審恐會面臨重判10年的可能性。
高虹安一審判決出爐,只要年底前高虹安請辭、罷免成功或三審有罪定讞,就要進入補選,黃帝穎表示,若要進入到這種情況,法律上很難快速解職,若法院發回更審,需要花更多的時間,因此,「解職」要在高虹安任內的確比較困難。
高虹安在二審被判無罪可能性?黃帝穎直言「不高」,他接著解釋,近十年我國在審判貪污案時,只要助理有一人認罪,基本上全部的民意代表都判有罪,高虹安則是三個助理都認罪,二審判無罪可能性幾乎是沒有,還可能面對重判10年的可能性。
黃帝穎解釋,他以高雄市議員陳粹鑾案舉例,他表示,陳粹鑾案跟高虹安案有三大相似點,第一、辯稱助理自願回捐,被高院直接打臉,認定這就是挪用公款;第二、助理費低薪高報:陳粹鑾案與高虹安相同,均有助理低薪高報情事,高院認定仍屬利用職務詐取財物,貪污有罪;第三則是公款私用,陳粹鑾也被高院認定公款私用,但至少還沒拿公款去洗頭、買雙眼皮貼,不像高虹安公款私用毫不掩飾。
黃帝穎說,基於這3點相似之處,陳粹鑾重判10年5個月徒刑,高虹安案就有被加重改判可能。
(圖片來源:高虹安臉書、新聞放鞭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