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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傳沈慶京另涉重罪…律師黃帝穎:「重刑程度直逼柯文哲」

2024.09.18
15:03pm
/ 放言編輯部 李昆翰

據週刊報導沈慶京另涉重罪,對此,律師黃帝穎臉書發指出:「若沈慶京另涉特別背信,則因金額超過億元,依據證交法171規定,刑度大幅提高至7年以上,重刑程度直逼柯文哲。」

 

據《鏡週刊》報導,「市場盛傳京華城左手賣右手,沈慶京是否藉此套現近百億元,恐成柯案另一破口。」對此,律師黃帝穎18日於臉書發文表示:「若沈慶京另涉特別背信,則因金額超過億元,依據證交法171規定,刑度大幅提高至7年以上,重刑程度直逼柯文哲。」

 



據《鏡週刊》報導,「市場盛傳京華城左手賣右手,沈慶京是否藉此套現近百億元,檢方另朝證交法的特別背信罪偵辦,一旦犯罪所得逾億元,刑度從7年起跳,恐成柯案另一破口。」對此,律師黃帝穎18日於臉書發文提到,鏡週刊今爆「京華城4年前公開標售賣給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公司,與投標對手相較溢價近百億元,疑左手賣右手,加上容積率暴漲至840%,鼎越再依約付5億元價金分潤恐成賄款,專案小組懷疑涉及掏空,已朝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同步偵辦中,沈慶京成全案的關鍵破口。」

 

黃帝穎解析,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2項規定,特別背信罪「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

 

黃帝穎表示,柯文哲被法院裁定羈押的罪名,圖利罪是5年以上徒刑,法院裁定理由不排除「違背職務收賄罪」,刑責是10年以上徒刑,最重無期徒刑。

 

黃帝穎指出,沈慶京原本僅依據行賄罪收押,是相對輕刑,但檢廉若循線查金流,發現沈慶京另涉特別背信,則因金額超過億元,依據證交法171規定,刑度大幅提高至7年以上,重刑程度直逼柯文哲。

 

 

 

圖片來源:三立新聞、黃帝穎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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