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在京華城案圖利沈慶京違法容積獎勵又收錢,即犯「違背職務收賄罪」,是最重無期徒刑的重罪⋯⋯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羈押,週刊今(12)日上午爆料,有知情人士透露,柯文哲市長室收錢又一樁被證實,大咖金主心腹偵訊供出交付過程,然而,相關案情持續延燒中,律師黃帝穎今說,首長辦公室收錢柯文哲不是首例,當年國民黨南投縣長李朝卿在縣長辦公室收賄,最高法院判決李朝卿貪污累計刑度為400年徒刑。
《鏡週刊》報導「柯文哲在市長室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現金賄款,消息一出引起社會震驚,有人認為情節太驚世駭俗、難以想像,質疑有必要如此明目張膽?但本刊進一步掌握,一名柯文哲金主的心腹,近日遭檢廉約談時證稱,他是當著柯的面交付現金給柯的秘書,證實市長室確實是柯收受相關金流的地點之一。」
黃帝穎指出,朱亞虎認罪行賄210萬元,或是柯文哲市長室收受沈慶京的1500萬元,不論金額多寡、名目為何,實務上,收受金錢與公權力只要有對價關係,均構成收賄罪。
他表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圖利沈慶京違法容積獎勵又收錢,即犯「違背職務收賄罪」,是最重無期徒刑的重罪。
黃帝穎說,「首長辦公室收錢」柯文哲不是首例,他指出,當年國民黨南投縣長李朝卿在縣長辦公室收賄,錢還藏在茶葉罐中,最高法院判決李朝卿貪污累計刑度為400年徒刑。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