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爆收買記者疑雲,監察委員王幼玲等人決定調查該案,主動釐清真相。
前花蓮縣長「花蓮王」傅崐萁涉嫌用預算「收買」記者,將受監察院調查?據媒體報導,監察委員王幼玲等人將主動介入調查,試圖釐清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有無相關監督機制,以及調查花蓮縣政府有無違法。由於傅崐萁服刑中,監委王幼玲強調,調查會視需求與進度決定。
花蓮縣政府在前縣長傅崐萁任內,辦理25件「縣政宣導平面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2年耗費公帑546萬元。《鏡週刊》發現到,去年﹙2017﹚底開始,這些採購案每個標案14萬到28萬元不等,與政府執行媒體採購案須由媒體或公關公司投標不同,花蓮縣府採購案幾乎全由在地記者得標,記者只須繳回縣長施政的文章、影音即可,事件披露後,傅崐萁被外界指有濫用公務預算情蒐輿情之嫌,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更進一步公布當地記者名單,赫見公廣集團客家台、原民台等記者。事發後,有多位記者遭開除。
「媒體記者的天職在監督政府,卻違背新聞倫理規範私自接受政府標案,招致媒體公信力嚴重斲傷。」依《蘋果日報》報導,監察院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與趙永清也指出,參與該採購案投標的記者,相關人員有無涉及疏失責任?有無違反公廣集團不專為政府或某一政黨服務、以服務公共利益之經營理念?
王幼玲提到,特別是客家電視台、原住民族電視台等台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之媒體記者,其始末實情為何?而花蓮縣政府辦理相關採購案的理由、得標廠商及相關法令依據為何?相關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及《預算法》等相關規定?
王幼玲也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於媒體記者疑收取政府機關利益,影響報導方向,有無相關監督機制?她認為,相關疑問有監察院深入瞭解的必要,因此主動申請自動調查,但前縣長傅崐萁由於正在監獄服刑,她強調之後會視進度決定。
(顯圖取自王幼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