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再議後認為有偵查不完備之處,故把不起訴部分日前發回宜檢續行偵查。
台鐵普悠瑪出軌事故只辦基層惹議。當時意外造成18人死亡、215人輕重傷,宜蘭地檢署今年6月時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尤姓司機員、機務處柳姓副處長及運務處綜合調度所吳姓所長等3人;前台鐵局長鹿潔身、周永暉、范植谷等16位高層則獲不起訴,令外界質疑責任都推給基層來扛,高檢署對此認為偵查不完備,已把全案發回宜蘭地檢署續查。
意外發生在2018年10月21日16時49分,普悠瑪自強號6432列車在新馬車站附近發生脫軌事故,造成嚴重災情,時任交通部長吳宏謀下台。
宜蘭地檢署6月時以「過失致死罪」起訴駕駛尤振仲等3人。外界則對於16位高層均獲不起訴處分感到譁然,檢察官當時說明一級主管難以認定是否知情,即使了解也沒直接因果關係,因此均不起訴;後續引發「司機扛責、局長無罪」的質疑,被認為倒楣的都是基層。
高檢署再議後認為有偵查不完備之處,故把不起訴部分日前發回宜檢續行偵查。不過高檢署也指出有幾名涉案人已逾6個月告訴期限,屬於告訴不合法,所以沒再發回宜檢續查。
(圖片翻攝自Rail News 鐵道情報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