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財經
放.新聞
財經

新光金控知法犯法?李勝彥痛斥遲不報告被請下台的真相是…

2020.06.19
11:35a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以前當獨董,董事會可以不理,但現在我是股東,股東沒有任期!」李勝彥強調,以後有犯法事情,會依法提起訴訟,呼籲公司妥適處理,並遵守上市上櫃公司的治理實務守則,有高階被提起訴訟也要處理,「我會繼續追蹤,看公司處理得如何。」

 

新光金獨立董事李勝彥與副董李紀珠戰火燒到股東會,針對遲未報告被關麥克風,還被請下台,李勝彥今(19)日接受《放言》訪問時坦言,一家公司有高層有訴訟案件,還不揭露,「讓我唸不下去…」

 



「沒有披露李紀珠有訴訟案件,我念不下去!」李勝彥指出,新光金副董李紀珠背信詐欺案,有違證交法相關法規,按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財務報告指財務報表,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及其他有助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李勝彥強調,一間公司不能隱匿,李紀珠薪酬高,在公司扮演的角色不重要嗎?高階有訴訟案件,不影響公司治理?若不披露,對外募集資金誰敢募?

 

「以前當獨董,董事會可以不理,但現在我是股東,股東沒有任期!」李勝彥強調,以後有犯法事情,會依法提起訴訟,呼籲公司妥適處理,並遵守上市上櫃公司的治理實務守則,有高階被提起訴訟也要處理,「我會繼續追蹤,看公司處理得如何。」

 

 

記者陳依旻/攝影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