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表示,「刑度較輕的沈慶京、彭振聲抗告都被高院駁回了,重罪的柯文哲若抗告,就準備被高院打臉!」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涉京華城案遭收押,高院昨(6日)裁定延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對此,律師黃帝穎今(7日)認為,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延押理由為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受賄罪」,刑度遠高於審慶京,若對延押裁定提出抗告「就準備被高院打臉」。
黃帝穎列舉「柯文哲抗告應被駁回的三大事由」。第一,「柯文哲重罪,刑度遠高於沈慶京彭振聲」。他解釋,「高院裁定駁回刑度相對輕的沈慶京、彭振聲抗告,兩人延押2個月確定,柯文哲是最重無期徒刑之罪,高院沒理由輕重失衡」。
黃帝穎說道,「高院裁定罪名,沈慶京行賄罪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彭振聲圖利罪是五年以上徒刑,都比柯文哲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受賄罪』刑責輕很多」。他表示,「刑度較輕的沈慶京、彭振聲抗告都被高院駁回了,重罪的柯文哲若抗告,就準備被高院打臉!」
應駁回理由二,「柯文哲有帳房橘子潛逃遭通緝」。黃帝穎認為,「沈慶京、彭振聲沒有帳房逃亡都被高院駁回抗告延押確定,柯文哲帳房潛逃串證滅證風險更高,抗告理當被駁回」。
第三,「柯文哲拒絕提訊」。黃帝穎指出,「對比同案在押被告沈慶京坐輪椅都配合提訊、彭振聲超過十次配合提訊且部分認罪,沈、彭對司法配合度遠勝柯文哲,沈、彭都被高院駁回抗告而延押確定了,柯文哲當然更沒有抗告空間」。
最後,黃帝穎表示,「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喊抗告,是陷柯文哲於不義」。
(圖片來源:黃帝穎臉書、三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