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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獨家》吳東進自毀形象、遭逼宮還愛面子稱不想戰死沙場?下一位被處理的將是尸位素餐的李紀珠?!

2020.06.29
12:50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依旻

事情看似告一段落,但許澎是新光金老臣眾所皆知,吳東進放手與否,會不會幕後干政,後續仍有待觀察,一位金融界人士表示,下一步被處理的就是李紀珠。

 

「沒有規定要戰死沙場!」這幾個字是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進日前交棒老臣、二女兒讓人印象深刻的一句話。看起來是功成身退、華麗轉身,但探究實情,卻是一場覬覦弟弟們的事業體,被聯手力抗、逼宮的宮鬥大戲?一位金融圈人士今(29)日預測「下一步被處理的就是尸位素餐的李紀珠!」

 



吳東進過去「爭奪性」的舉措讓兄弟們不甚認同

 

日前吳東進在新光金控股東會拿下過半董事席次,卻在之後召開的董事會上以四大理由,第一,不是因病退休,如老同學駱錦明19日也卸任」;第二,沒有規定要戰死沙場;第三,是可以去過想過的生活及興趣;第四,是更嚴格遵守法規,「無預警」卸下董座大位。

 

有人說這是他的一步棋,也有人認為是近日他與李紀珠之間的負面報導不斷,形象全毀有關,資深媒體人蔡玉真更在臉書上發文,吳東進是「犧牲自己,照亮李紀珠」;裸退原因眾說紛紜,吳東進嘴上說「不想戰死沙場」,幕後卻是「被」下台?

 

新光金經營權大戰的前哨戰去年就開打,值得注意的是,對手是自家兄弟老二吳東賢、老三吳東亮,吳東賢、吳東亮提出6席董事候選人,讓這次新光金董事改選創「候選人比應選人還多」的先例,兄弟鬩牆等傳聞再度被端上檯面,有金融界人士私下透露,老二、老三會合作力抗大哥的公司派,醜聞應不是主要原因,是跟過去幾次吳東進出手想搶新光三越的經營權、新光紡織這些土地爭議有關。 

 

據了解,吳東進與三弟吳東亮的樑子,從 2014 年的新纖之爭就結下,當年股東會上,身兼新纖董事長的吳東進,與新纖總經理吳東亮兩人爭搶公司印鑑,母親吳桂蘭選擇與吳東亮站同一陣線,不僅在具名公開信上直指吳東進不具兄長風範,隔年還動員家族持股,在董事會中提出臨時動議,經表決,由吳東亮出任董事長兼總經理。

 

該名金融界人士強調,吳東進對公司經營有自己的想法,但家族事業體要彼此尊重,兄弟之間有什麼需要,應做支援性協助,而不是介入、主導,也許因為吳東進過去爭奪性的舉措,讓兄弟們不甚認同,再加上新光金狀況本身不理想,才會衍生目前情況。據了解,新光金大股東多年來對吳東進的表現一直不滿意,因新光金總資產逾4兆,旗下有新光人壽、新光銀行、新光投信和元富證券等,但今年前5月獲利70.2億元,相較去年同期每股賺0.78元,今年變成0.55,衰退近3成。

 

有報導指出,吳東進對新紡一直難忘,但眼見新光金這次改選風暴,市場紛紛傳出他將丟掉經營權,與弟弟們的人馬僵持到5月底,並在6月初再度和大股東們協商「以戰逼和」。吳家親友透露,「老大承諾退一步,只在新紡拿一董、一獨董,同時卸任新光金董座;老三陣營也妥協,由老二的進賢投資放棄新光金董事,吳東亮陣營(吳東亮派加吳東興派)提名6董只拿5董,最後雙方人馬和解。」吳家親友還透露,透露,長女吳欣盈和新光金副董事長李紀珠對公司發展政策屢有不合,吳東進對於夾在兩人之間感到倦怠。

 

事情看似告一段落,但許澎是新光金老臣眾所皆知,吳東進放手與否,會不會幕後干政,後續仍有待觀察,一位金融界人士表示,下一步被處理的就是李紀珠。

 

李紀珠副董話術一籮筐

 

李紀珠在新光金控的爭議與吳東進旗鼓相當,薪酬、副董適格性更屢屢上媒體版面,無論是股東會前,還是股東會後,始終是業界酒酣耳熱的熱門話題,多次與她交鋒,甚至在股東會上直球,被關麥「噤聲」、請下台的前獨董李勝彥,至今仍以股東身分不放棄監督,狠批李紀珠是新光金公司治理的「絆腳石」,今(29)日接受《放言》訪問時強調:「有李小姐這樣愛說謊的人擔任發言人,會有投資人相信新光嗎?」

 

李勝彥也整理出,與李紀珠共識的這段期間「副董話術一覽表」,第一條就控訴李紀珠其實無知,曾任金管會副主委卻頂撞體制和牴觸法令。

 

第二,李勝彥表示,李紀珠兼任子公司元富,一直強調主管機關已清楚說明並無牴觸法令,但事實是「隱匿」主管機關函示要檢視她對其本職辦理情形之「但書」, 迄未見執行該但書,觸犯刑法背信罪和詐欺罪。

 

第三,副董必須每月向董事會提出報告,李紀珠說法是,法律根本沒有規定,但事實是,李小姐的報酬、角色職責、工作報告己於107年4月完成委任契約,李紀珠是執行者,報酬照領,迄未見他提出任何對其角色職責辦理情形的報告;依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53條第2款明訂,董事會應充分掌握執行進度,並於下次會議(新光金控每月召開董事會)進行報告,讓董事會的決策得以落實,並非如她所言,「法律根本沒有規定」。

 

第四,李紀珠多次表達想與李勝彥好好溝通卻遭拒;李勝彥強調,在去年的1月2日已清楚函告李紀珠,公司績效的工作報告和個人角色職責辦理情形之報告,兩者性質不應混為一談,他也指出,在107月4月通過的聘雇契約中,李紀珠負有與總經理共同承擔的工作報告,以及個人的角色職責辦理情形之報告,卻試圖以公司全體同仁的工作績效來搪塞。

 

第五,面對李紀珠指控他不思在金控董事會履行權權,李勝彥說,因公司放任本人多次對李小姐不當行為的檢舉,依新光公司治理守則第41條,「獨立董事對公司經營之重大缺失或違法情事所提意見不為管理階層採納,有肇致本公司重大損失之虞者,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

 

綜觀上述,李勝彥表示,是李紀珠平時對各問題的「話術」,試圖積非成是,「但事實如上,只有一個」,今日具體呈現,就是要以正視聽。

 

 

照片來源:資誠Pwc官方Youtube、民視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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