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政治
放.新聞
政治

檢察官林俊佑私刑公審小女童,法務部長蔡清祥:不齒!最快速度嚴正處理

2018.07.27
22:36p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黨一馨

經過這樣的事件,林俊佑仍在職、仍於花蓮地檢署辦公,對此,周玉蔻提出質疑:「這合適嗎?」,蔡清祥回應:「當然非常不適合,所以在調動上我們會用盡快的速度來做處理,程序還沒有完成之前,我們也會做相當的處理,比如說他(林)案件就移交給別人處理,或請他暫時休假、請假,用這樣來避開他整個行政調查的程序。」

 

文 /編輯部資深編輯 黨一馨

 

6月28日林俊佑挾職務之便支使員警陪同前往幼兒園私刑公審4歲女童,法務部長蔡清祥本日接受《蔻蔻早餐》電話連線專訪時表示,林俊佑目前仍在職,程序還沒有完成前會做相當的處理,比如案件移交他人,或讓林暫時休假、請假。蔡表示對林的行為感到不齒,3度提及:「我們一定會嚴正處理這件事情,用最快的速度。」

 



 

蔡清祥表示,花蓮地檢署在6月28日事件發生時,即刻派員處理,隔日檢察長就指示檢察官來做調查,因為犯罪事實都查明了,昨日已決定要起訴。會用最快的速度,同時也用行政處分送檢察官評鑑。「我們一定會嚴正處理這件事情,用最快的速度。」蔡清祥說了三次。

 

但,經過這樣的事件,林俊佑仍在職、仍於花蓮地檢署辦公,對此,周玉蔻提出質疑:「這合適嗎?」,蔡清祥回應:「當然非常不適合,所以在調動上我們會用盡快的速度來做處理,程序還沒有完成之前,我們也會做相當的處理,比如說他(林)案件就移交給別人處理,或請他暫時休假、請假,用這樣來避開他整個行政調查的程序。」蔡表示行政處理部分已經進行到評鑑,由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來做深入的調查,他強調因為這是有外部委員參與的,「是非常客觀公平的。」

 

蔡認為這個事件給予法界很大警訊,日後將會重視檢察官的訓練,「檢查官應該要正人先正己,絕對不允許用職務來做私人的事情。職務的運用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規定,絕對不能有私心,或為個人事務來利用職權,這是絕對不容許的。檢察官的教育,我們一定要加強。」並表示對於林這樣的行為,「非常不齒」

 

而行政院發言人Kolas本日出現在《蔻蔻早餐》亦提出看法,她表示檢察官偵訊時對待人民的表現,有時會讓人民感到恐懼,她認為偏遠地區的人民比較會有這種恐懼,而檢警知道民眾畏懼他們,有時就會濫用職權。

 

建中、台大畢業的檢察官林俊佑現年44歲,林懷疑女兒疑似遭受霸凌,6月21日林先到花蓮縣警察局偵查佐找邱東正,兩人到辦公室商量,然後赴幼兒園,當時小班學童才剛結束午休準備上課,林俊佑跟邱東正大聲叫:「退!」,企圖把教保人員趕出教室。  

 

林俊佑還跟小朋友說:「這個人叫警察叔叔。」,然後當著全班的面一一指認,找出所謂欺負他女兒的小朋友,把幼兒園當偵查庭,在所有小朋友(包括林的女兒)面前質問女童:「妳很偉大,帶著全班同學欺負她(林女兒),為什麼跟她要貼紙?你爸爸沒錢幫你買貼紙嗎?」

 

女童當場嚇到脫糞,緊緊夾住雙腿不讓排泄物滑落,好幾位老師就站在一旁無力制止。林離去前還要園長準備好監視器畫面供日後索取,並恫嚇園長:「是不是準備來地檢署?是不是準備進監獄?」

 

6月28日,林變本加厲,除邱東正又找了另一林姓小隊長,赴幼兒園要求提供監視器畫面,園方拒絕,林復恐嚇園長:「今天是對你們客氣,我們法院申請,到時候消息曝光,不見得對你們比較好。」林三人等僵持近兩個小時不肯離開,園方後來通報地檢署,書記官趕到場才將林勸走。

 

地檢署事後接獲檢舉、展開調查,認為林俊佑兩度前往幼兒園,犯行明確、將他起訴。檢方也依地檢署的檢察官評鑑辦法,送交檢察官評鑑。涉入事件的兩名員警因為是在休假期間,現場說話還算平靜,事後深表悔悟,所以檢方讓兩人緩起訴,警局懲處兩人個記過一支、管制升遷三年。

 

針對林俊佑稱女兒遭霸凌,園方表示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專員已看過監視器畫面,認為只是孩童間的嬉鬧。

 

(示意圖製作-放言視覺設計部  蘇佳恬/圖片來源: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李麗芬委員國會辦公室)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