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放.新聞 / 政治
放.新聞
政治

監院認定虛列中央補助預算 雲嘉縣府遭糾正

2019.04.03
11:11am
/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3日電)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李月德、江明蒼的調查報告,針對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多年來虛列上級政府補助收入預算,經審計部及主計總處要求,均未改善,仍持續虛列補助收入預算行為,違失情節明確,糾正二縣府。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聯席會議今天開會通過李月德、江明蒼的調查報告,針對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於103至107年間,虛列上級政府補助收入預算,經審計部及主計總處多年要求改善,均未改善。二縣政府編列108年度預算時,仍持續虛列補助收入預算行為,違失情節明確,糾正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


李月德、江明蒼表示,雲林縣政府於103至107年間,以爭取中央補助款名義,於預算書中以「上級政府補助收入-計畫型補助收入」科目,各年度分別虛列補助收入預算新台幣22.26億元、33.68億元、28.39億元、29.71億元及26.66億元;經監院查核發現,108年仍虛列上級政府補助收入預算24.25億元。


李月德、江明蒼指出,嘉義縣政府於103至107年間,以預列中央平衡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補助款名義,於預算書中以「上級政府補助收入-計畫型補助收入」科目,各年度分別虛列補助收入預算23.24億元、23.00億元、22.57億元、21.60億元及17.61億元;經監院查核發現,108年仍虛列上級政府補助收入預算15.49億元。


監委表示,雲、嘉縣政府103至107年間的預算編列違失,雖經審計部及行政院主計總處從103年起,年年函請改善,但是二縣政府仍每年虛列上級政府補助收入預算,違反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等相關規定。


另外,監委也指出,雲林縣政府及嘉義縣政府均有自有財源比率偏低,財務狀況不佳等情形,但仍年年編列鉅額非法定及超過法定標準的社會福利支出。二地方政府允宜審慎考量依行政院函示意見檢討改善,降低歲出需求,將有限財政資源做更有效益的運用,進一步改善財務狀況。(編輯:張均懋)1080403


最新新聞
延伸閱讀
最新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