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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詐助理費重判七年四個月...四助理被起訴「僅一人無罪」!黃惠玟、王郁文、陳奐宇均緩刑

2024.07.26
12:18pm
/ 放言編輯部 吳亦軒

高虹安自認本案有道德瑕疵,但絕無貪污犯意和犯行,王郁文則批檢方偵訊中斷錄影、錄音,出現消失的16分鐘,令她毛骨悚然...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詐領助理費,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重判高七年四個月、褫奪公權四年,全案仍可上訴。助理部分,除了法務主任陳昱愷無罪;「兔姐」黃惠玟兩年、主任陳奐宇一年、「公衛文」王郁文兩年。

 



高虹安被控2020年擔任立委期間,和四名國會助理連手詐領立院公費助理補助,檢方調查指出,黃惠玟銜命辦理,每月灌水數千元到1萬元金額、盡量報到預算上限,時任高辦主任陳奐宇、法務主任陳昱愷與公關主任王郁文配合簽字,交給高虹安核定後向立院申報,至同年底詐領共62.5萬餘元。  

 

法院審理高虹安的範圍,有關於她2020年2月到11月,上任不分區後申報的助理酬金和加班費有無犯罪,檢調根據「小兔」提出的電子帳本偵辦,2023年8月14日將5人起訴;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從偵察到審判維持認罪,王郁文和高虹安則不認罪。

 

高虹安自認本案有道德瑕疵,但絕無貪污犯意和犯行,王郁文則批檢方偵訊中斷錄影、錄音,出現消失的16分鐘,令她毛骨悚然,且檢方承認她是真助理、領應得酬勞「我要認什麼罪?」

 

全案今日宣判,助理部分,黃惠玟判處兩年,緩刑五年,義務勞務240小時;陳奐宇判刑一年,緩刑三年,義務勞動100小時;王郁文判刑兩年,緩刑五年,義務勞務240小時;陳昱愷則判無罪。  

 

 

圖片來源:民視、三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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