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怒批,翁曉玲所提《憲法訴訟法》的修法,與民主國家相較,根本沒有讓憲法法庭不停擺的機制,淘空國家大法官的憲政功能,而這樣的淘空修法作為就是違憲。
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加嚴憲法法庭運作門檻,民進黨今(12)日由發言人戴瑋姍、律師黃帝穎、律師陳又新共同召開「才違憲又毀憲?藍白惡修憲訟法 癱瘓憲法法庭」記者會;律師黃帝穎提到,翁曉玲說很多國家都有不讓少數大法官作決定的門檻「根本混淆視聽」,因為他國都有避免憲法法庭停擺的機制,翁曉玲掏空修法的作為就是違憲。
戴瑋姍指出,此次翁曉玲所提修正《憲法訴訟法》的舉動,赤裸裸就是政治鬥爭下的提案修法,其中,第4條,將現行以實際「現有總額」計算大法官人數的規定,修正為以「憲法增修條文法定總額15人」的方式計算。
戴瑋姍再說,同時,修正同法第30條及第43條以提高憲法法庭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的同意門檻,由原先過半數同意的門檻,提高為現有總額2/3同意始能作成判決或暫時處分的裁定,對照,翁曉玲過去「我就是比你大」言論,以及藍白立委杯葛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行徑,擺明癱瘓憲法法庭運作,恣意將立法權獨大,企圖將立法權凌駕在司法權之上。
戴瑋姍進一步說,過去大法官透過釋字365、457、807號決議,落實男女平權,透過釋字430、491號決議,維護公務員權益,也透過釋字603號,對於按指紋規定,保障人民權利,更透過釋字748號決議,守護婚姻平權價值,都是大法官在憲法法庭透過一次又一次公正的判決,保障人民的權益,翁曉玲為首的藍白立委聯手修法,癱瘓憲法法庭,打破憲政體制最後一道防線,讓立法權為所欲為,可謂藍白毀憲藍白亂政,這樣的亂象非常可怕。
黃帝穎指出,此次翁曉玲所提案修法的重點,將導致藍白杯葛大法官人事案,讓大法官永遠開不成庭,將使司法權停擺。立委翁曉玲在國會擴權法案修法時,已有違憲前科,什麼樣的人會害怕大法官「就是有違憲前科的人」;他簡單比喻,憲法法庭大法官是憲法警察,若有人企圖要違憲、跨越紅線,警察會吹哨、阻擋,而有違憲前科的人最害怕就是大法官,因為深怕再次被大法官宣告違憲,為了擴權、毀憲亂政,不被監督、不被制衡。
黃帝穎說,翁曉玲所提《憲法訴訟法》修法,違反機關忠誠義務及權力分立,在釋字632號中,直指憲政機關不能讓其停擺,一旦停擺就違反憲法忠誠義務,也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黃帝穎再說,翁曉玲曾提及,很多國家都有不讓少數大法官做決定的門檻設置,根本是混淆視聽說法,在比較憲法上,他們都還會有避免解釋憲法功能停擺的機制,以美國為例,首席大法官可以指定法官,進行後續審理,不會讓處理憲法的大法官機制停擺。
黃帝穎再指,以德國來說,若新任大法官還未上任,則會讓舊有大法官待新任大法官出爐才退任,不會讓憲法法庭有停擺的情況發生;而鄰近韓國,近期也因新任大法官無法產生前,現任大法官以決議方式,凍結門檻規定,顯示民主國家憲法都有不會讓憲法法庭停擺的機制。
黃帝穎反轟,翁曉玲所提《憲法訴訟法》的修法,與民主國家相較,根本沒有讓憲法法庭不停擺的機制,淘空國家大法官的憲政功能,而這樣的淘空修法作為就是違憲。
陳又新補充說,翁曉玲說要參照美、日制度都是以法定總額作出判決,但問題在於美、日皆有配套制度,不會讓大法官人數有缺額情形,而且美國大法官為終身制,日本每十年做出罷免審查,未通過就繼續擔任可說接近終身制,台灣大法官經過幾次修憲後,大法官會被一定程度的民意監督,會有半數大法官每隔八年交錯重新任命的情況,且一任八年無法連任,就是因為台灣制度設計,讓翁曉玲找出機會來封鎖司法權。
最後,陳又新呼籲,不分黨派全台灣人民都要站出來一起關心,對於台灣民主制度都有一起守護的責任,撇開黨派之見,思考制定出客觀、中立的制度,讓台灣可以持續良好的運作,一起反對這樣毀憲亂政的修法,一起守護台灣的民主制度。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