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黃帝穎分析,扣押木可帳戶一舉凸顯柯文哲兩大法律問題,「法院及檢察官認定木可金流涉入犯罪所得」與「柯文哲可能被裁定為犯罪所得的罪嫌:收賄、洗錢、違法政治獻金」。
檢調持續偵辦京華城案,北檢於今(14日)表示,為了保全犯罪所得的追徵,已聲請法院裁定核准扣押木可公司相關銀行帳戶,合計新台幣3883萬7712元。對此,律師黃帝穎分析,此舉凸顯柯文哲兩大法律問題,「法院及檢察官認定木可金流涉入犯罪所得」與「柯文哲可能被裁定為犯罪所得的罪嫌:收賄、洗錢、違法政治獻金」。
黃帝穎於臉書發文表示,「法院裁定扣押木可公司近4000萬元帳戶,凸顯柯文哲兩大法律問題」。他說明,第一,「檢察官舉證說服法官裁准扣押木可帳戶,代表法院及檢察官認定木可金流涉入犯罪所得」。第二,「木可公司帳戶涉入犯罪所得,綜合目前案件發展及新聞資料,可能被裁定為犯罪所得的罪嫌有:柯文哲收賄、洗錢、違法政治獻金等」。
同時,民眾黨也在北檢聲請扣押帳戶時,發布聲明表示,「對北檢『以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為由聲請扣押帳戶」嚴正抗議。民眾黨指出,柯文哲從未以任何方式侵占政治獻金,對於政治獻金的漏報和誤報問題,在得知後已下令清查,並於今年8月29日向外界公開解釋,而北檢的說法完全誤導視聽。
民眾黨批評,檢方用A案辦B案,以「押人取供」的方式,試圖將合法的政治獻金扣連成「賄款」,再將柯主席扣上侵占政治獻金的罪名,這是利用司法公器對在野黨進行政治追殺。民眾黨呼籲北檢,有證據就趕快起訴,不要再配合賴政府濫用司法手段,凌遲柯主席及民眾黨。
針對民眾黨聲明,黃帝穎以「眾黨跳腳痛罵北檢,凸顯柯營有三大法盲」為題發文,「一、民眾黨謾罵北檢,但扣押木可帳戶是法院審酌罪證後下的裁定,民眾黨院檢不分,明顯法盲!」、「二、民眾黨辯稱『柯文哲從未透過任何形式侵占政治獻金』,至少謝國樑200萬這一筆,民眾黨還沒解釋!」
黃帝穎指出,「謝國樑已公開坦承母親捐民眾黨200萬元政治政治獻金,有人經手拿給柯文哲,民眾黨若拿不出政治獻金申報記載謝國樑或其母親的200萬元,就是法盲瞎挺柯文哲!」
最後,黃帝穎質疑,「民眾黨先表示無法代替木可公司回答,又如何確認木可公司帳戶金流均合法?民眾黨毫無木可帳目證據,竟憑空反駁法院審酌證據後扣押木可『犯罪所得』的裁定」。他直呼,「這不是法盲,什麼才是法盲?」
(圖片來源:黃帝穎臉書、三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