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強調,柯文哲不抗告,才能避免被高院打臉的二度傷害。這應是訴訟評估後的理性決定,也扛住民眾黨黃國昌操作「抗告」的政治壓力...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貪污案,律師團今(11)日表示不抗告;律師黃帝穎分析,這凸顯兩大現象,一是否定民眾黨「押人取供」論述,也避免被高院打臉的「二度傷害」,更正式打臉大喊抗告的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
「報載柯文哲今決定不抗告,狠打臉民眾黨黃國昌抗告的政治操作!」黃帝穎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柯文哲被裁定延押,黃國昌立即大喊抗告,這樣的政治操作,或許有聲量,但明顯未考量當事人法律權利及決定權,今天被柯文哲正式打臉!
黃帝穎分析,柯文哲不抗告凸顯二大現象;第一、民眾黨黃國昌操作抗告,陷柯文哲於不義,「刑事訴訟法」規定,有權對羈押裁定提起抗告的是當事人,不是與本案無關的立委、更不是政黨,但用政治操作喊不服「押人取供」要「抗告」,未衡酌柯文哲訴訟權利保障及決定權,是陷當事人於不義,演變成柯文哲未抗告,等同否定民眾黨「押人取供」論述。
第二、柯文哲不提抗告,避免被高院打臉,黃帝穎說,柯文哲涉重罪,刑度遠高於沈慶京彭振聲,高院裁定駁回刑度相對輕的沈慶京、彭振聲抗告,兩人延押2個月確定,柯文哲是最重無期徒刑之罪,高院沒理由輕重失衡。
黃帝穎強調,柯文哲不抗告,才能避免被高院打臉的二度傷害。這應是訴訟評估後的理性決定,也扛住民眾黨黃國昌操作「抗告」的政治壓力。
(圖片來源:黃帝穎臉書、民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