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瑩蓉表示,當時發放走路工的二位重要被告古鋅酩、蔡能祥的有罪判決書中,明白提到:「當天動員民眾到場目的係參加黃俊英高雄市長選前之夜造勢晚會,被告發放500元,並發言請求支持黃俊英競選高雄市長」。除有相關楊慶德等證述外,尚有勘驗蒐證光碟屬實,這是法律判決確定的事實。
陳其邁競選辦公室總幹事趙天麟、發言人林瑩蓉、律師團召集人李勝琛今(19)日,針對網路上散播資訊不正確的走路工事件來召開說明記者會。李勝琛律師表示,2006年的走路工事件,被告古鋅酩租用兩輛遊覽車,搭載動員民眾參加時任國民黨市長候選人黃俊英的選前之夜造勢晚會,另一被告蔡能祥則是在車上發放每人五百元的走路工,並請求支持黃俊英。全案已經法院判決定讞,分別就古、蔡兩人賄選之事實行為,認定已違反《選罷法》、《刑法》之規定,判決古鋅酩三年六月、蔡能祥九月的有期徒刑確定。
李勝琛律師說,當晚因召開「黃俊英賄選抓到了!」記者會的陳菊、陳其邁、管碧玲、蕭裕正等四人被黃俊英指控違反《選罷法》一案,檢方認定召開記者會所稱之「走路工事件」既為事實,自非屬「謠言或不實之事」,因此並非陳菊競選陣營自導自演。檢方認為倘投票日前1日晚間十點後不得再揭發賄選或其他違法情事,豈非當作該段期間是「法律假期」,這些在檢方的不起訴處分書都說的很清楚。
林瑩蓉表示,當時發放走路工的二位重要被告古鋅酩、蔡能祥的有罪判決書中,明白提到:「當天動員民眾到場目的係參加黃俊英高雄市長選前之夜造勢晚會,被告發放500元,並發言請求支持黃俊英競選高雄市長」。除有相關楊慶德等證述外,尚有勘驗蒐證光碟屬實,這是法律判決確定的事實。因此,當藍軍在文宣或網路社群亂帶風向,反過來指控陳菊陣營包括陳其邁召開記者會,是法院認證的選舉詐騙、是選舉奧步時,根本是挑戰司法威信,違法散布假消息,才是真正的「選舉奧步」。
趙天麟表示,前幾日國民黨主席吳敦義為了替韓國瑜輔選,不但對陳菊口出穢言形容成母豬,更還硬凹「走路工案是造假」,但走路工案早就經由法院判決有罪確定,確實有賄選之行為,吳敦義難道自己不用再說清楚嗎?
此外,近日在Line群組瘋傳【號外!陳哲男自殺了!】貼文,虛構杜撰了候選人陳其邁的父親會在選前之夜以自殺的方式,來博取選民同情影響選舉結果,這根本就是假消息,而且是極不道德的以候選人至親的生命做抹黑、造謠手段,令人不齒。
趙天麟說,吳敦義直接指控黃俊英陣營發放走路工是造假,更有網傳12年前高雄市長選舉,用假新聞奧步抹黑黃俊英,是法院認證的選舉詐騙,最近不斷抹黑、謠言攻擊陳其邁候選人的假消息充斥,市民應該看清楚這種真正的選舉奧步。
趙天麟說,因此必須來譴責國民黨相關陣營的操弄惡質、偏頗的假消息,企圖影響選舉。民主選舉是要靠政見贏得選民認同,並非再提過往已經判決確定的事件,用誣指詐術、抹黑的選舉奧步,來打激情戰術、悲情牌,呼籲市民應該用選票教訓操弄、散佈謠言的候選人陣營。
(圖片來源:陳其邁競選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