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疫局表示,因判斷「罐頭的檢疫條件」複雜,提醒民眾若不清楚什麼是罐頭,就請不要攜帶!
為防堵非洲豬瘟攻陷台灣,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表示,第1次違法攜帶從5萬元調高到20萬元,第2次就開罰100萬元。而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也呼籲國人積極配合,包括不要自國外攜帶肉類產品入境、不要自國外網購肉類產品寄送臺灣、不要到國外畜牧場所參觀,防檢局同時提供不能攜帶入境的肉製品項目給民眾參考。
1.新鮮、冷藏、冷凍及煮熟(含真空包裝)動物肉類
2.加工肉類(含真空包裝)
(1)乾燥或醃製肉類,如肉乾、肉鬆、香腸、臘肉、熱狗、火腿。
(2)內餡含肉產品,如肉粽、肉包、貢丸、水餃、月餅、肉鬆蛋捲、綠豆椪。
(3)肉眼可明確辨認內含肉類(如肉塊、絞肉、火腿、培根、香腸、肉乾、肉鬆等)的液態湯類。
3.動物飼料,含牛羊豬禽及禽蛋等之犬貓食品,包括乾飼料、含牛肉成分罐頭、零食、保健食品等,以及動物皮製成供寵物嚼咬產品
4.動物之骨、角、齒、爪、蹄產品(經拋光、上漆等加工處理者除外)
5.生鮮、乾燥及鹽漬之動物皮(經鞣製加工處理者除外)
6.未熬製精煉之動物油脂
【不准帶入境的還有這些】
1.未煮熟蛋(製)品,包括生鮮雞蛋、鴨蛋、鵝蛋、胚胎蛋(如鴨仔蛋)、皮蛋、生鹹蛋等。
2.生乳及鮮乳。
3.動物血液、動物血清、動物疫苗、動物病原體、動物來源檢體、動物來源生物製劑(不具感染性之生物製劑除外)。
4.直接採摘未經加工處理之燕窩(夾雜有血液、羽毛、糞便及其他雜污)。
5.未完全去除內臟的生鮮、冷凍及冷藏魚產品。
6.附著土壤之動物產品。
7.含動物性成分之中藥材,包括生鮮、乾燥或研磨成粉狀等,如牛黃、雞內金、麝香、鹿茸、動物鞭、熊膽(錠狀、膠囊狀等具商業包裝之調製藥品除外)。
8.含動物性成分之有機肥料。
防檢局說明,若旅客不小心攜帶肉製產品或水果等檢疫物,請在入境前丟進「農產品棄置箱」,就不會受罰,並且不要棄置在廁所。另外,因罐頭定義複雜,若搞不清楚什麼是罐頭,請不要攜帶!
(圖片來源: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防疫小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