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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都不法官了?民進黨違反黨綱主張「陪審制」 李貴敏、鍾佳濱激辯「國民法官」爭議

2020.07.09
11:11am
/ 放言編輯部 資深編輯 陳雅菱

民進黨在1999年黨綱中主張「陪審制」,外界認為綠營現在大轉彎推出「參審制」,往「觀審制」靠攏。

 

民進黨力拼在立法院臨時會中,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國民法官制)。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與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今(9)日針對相關質疑,在Hit FM聯播網《周玉蔻嗆新聞》專訪中展開辯論。 

 



為了解決台灣長年以年被詬病的「恐龍法官」,藍綠兩黨在執政時期陸續推出不同角度的司法改革。 

 

李貴敏指出,憲法規定法官要獨立審判,國民黨過往提出的觀審制,是當法官不認同人民決定時,必須提出不認同的理由,當時民進黨痛批這的制度下,人民沒有決定權,是假改革。2016年政黨輪替,司法院推出參審制,號稱人民有決定的權利;李貴敏表示,她經過仔細比對後發現,參審制的條文與國民黨早年提出的觀審制條文,幾乎一模一樣,只是把觀審員換個名字叫國民法官,不透明度也增加。 

 

民進黨在1999年黨綱中主張「陪審制」,外界認為綠營現在大轉彎推出「參審制」,往「觀審制」靠攏。國民法官法庭為3位「職業法官」加6位「國民法官」,不過,國民法官僅是參考意見,在密室協商中恐會有職業法官引導國民法官的問題。因此,在國民「法官」名稱上有很大爭議。 

 

鍾佳濱解釋,陪審制是由人民作為有罪無罪的判決主體,「現在我們用日本的參審制用在目前的法律精神上,產生3位職業法官和6位國民法官,跟陪審制最大不同就是會有判決書」。不過,6位國民法官並不能獨立討論,必須與3位職業法官一同開會,且是密室環境,不能錄音錄影。 

 

李貴敏說,在朝野協商中,民進黨指出為什麼需要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的中間討論,是因為國民法官不了解相關法律規定,需要職業法官導引與釋疑。「從民進黨解釋中,了解他們是不信任我們國民素養;陪審制當中是沒有導引的情事發生,」李貴敏認為中間討論不能留任何紀錄,就是瑕疵所在。

 

 

照片由Hit Fm《周玉蔻嗆新聞》製作單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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