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指出,民間協商的版本就是讓被告選擇;民間也自己修改兩案試行的版本,將參審與陪審以罪名來區分解決被告選擇的問題。
立法院臨時會黨團朝野協商今(3日)攻防「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場外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陪審團協會等民間團體所組成之「陪審參審一併試行推動大聯盟」,在立法院大門口舉辦「民間模擬陪審認為可行,總統支持參審應公開辯論」記者會。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訴求:「不要排除陪審制」。
司法院昨表態,認為「兩制併行」不可行,理由是被告可以選擇參審或陪審是不公平的,而且2個被告選擇不同的制度無法操作。司改會反駁,並指出民間協商的版本就是讓被告選擇;民間也自己修改兩案試行的版本,將參審與陪審以罪名來區分解決被告選擇的問題。
曾參與台灣陪審團協會所舉辦的模擬陪審法庭,並擔任法官的律師張靜表示,陪審制的法官比起職業法庭或參審制的法官都還容易的多,只要法官能夠合法操作陪審,就可以操作參審,反之則不一定。張靜舉例,曾指示同樣擔任模擬陪審法庭的法官洪英花如何操作陪審制,只要20分鐘就讓洪英花了解。
張靜表示,陪審制要違法操控陪審員是很難的,因為都要在公開法庭對陪審員進行指示,只要違法就會構成上訴理由,但參審制中,法官在沒有錄音錄影的房間違法誘導參審員是容易的。「台灣法官是做得到操作陪審制的。」
另一位也曾參與模擬陪審法庭並擔任檢察官的律師林文凱提到,台灣沒有種族、宗教、性別的歧視,歐美有能力好好推行陪審制,沒有理由台灣做不到。陪審員的認真與遵守規定是超乎想像的,而且陪審員的偏頗在選任陪審員的過程中會被解決。
林文凱強調,陪審員接觸了一模一樣的證據資料,判的比法官好,因為法學教育只教適用法律,沒有教民眾認清事實。況且,面對一般平民的陪審員,檢辯雙方會用白話的方式解釋,是推行法律白話文的好方式。最後,陪審制可以解決法官承擔判決有罪無罪的壓力,因此沒有理由排除陪審制。
(記者歐芯萌/攝影)